Provisions for Applying and Obtaining the Certificate of Fishery Operation for Squid Jigging Fishing Vessels and Catch Transport Vessels proceeding to the Southwest Atlantic Ocean
颁布于 2001-10-19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請領作業證明書相關規定.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条例
- 国家
- 台湾
- 主题
-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 关键词
- marine fisheries, fishery management and conservation, foreign fishing, fishing area, fishing authorization, fishing vessel, certification, monitoring, authorization/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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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8 友善列印 https://www.fa.gov.tw/cht/print.aspx 1/1 赴⻄南⼤⻄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請領作業證明書相關規定(廢⽌) 中華⺠國九⼗年⼗⽉⼗九⽇⾏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三三○六九七號公告 中華⺠國九⼗⼆年八⽉⼆⼗九⽇⾏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三三⼀⼀⼆五號令修正 第六點條文 中華⺠國106年7⽉14⽇⾏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61336212號令廢⽌ 依據:漁業法第五⼗四條第五款、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第六條及⻄南⼤⻄洋海 域魷釣漁船作業應⾏遵守及注意事項第⼆點、第八點。 公告事項: ⼀、每年漁季欲赴⻄南⼤⻄洋海域作業之魷釣漁船及運搬船,應經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 室)核准赴國外基地及⻄南⼤⻄洋作業後,同時申領⻄南⼤⻄洋魷釣漁船及運搬船國外 基地作業證明書(以下簡稱作業證明書)由⾼雄出港。 ⼆、凡申請赴⻄南⼤⻄洋作業之魷釣漁船,在申領作業證明書前,必須安裝漁船監控系統 (具有船位⾃動回報及漁獲資料回報功能)填妥船⻑簽名授權書(如附件)並經測試能 ⾃動回報。 三、漁船出海期間,漁船監控系統必須全程維持正常運作,且必須每天透過衛星,將船位及 漁獲資料於本會漁業署指定時間⾃動傳回財團法⼈中華⺠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次。 四、凡經核准取得作業證明書赴⻄南⼤⻄洋海域作業之魷釣漁船,於漁季結束後仍停留國外 整補待次年漁季繼續在⻄南⼤⻄洋作業,經報核准者,得免返國,但仍應由所屬公司指 派代表向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室)申領次年作業證明書,或向我駐開普敦辦事處漁業 專員簽發次年作業證明書後,始得出港作業。 五、魷釣漁船在國外停留整補期間,不得出海從事非本次核准其它漁業活動。 六、非因不可抗⼒因素⽽違反第三點規定者,除依漁業法第六⼗五條第七款規定核處外,期 漁船漁獲資料未傳回者,不予核發漁獲返台免稅證明。每年漁季作業期間(取得作業證 明書出港翌⽇⾄作業結束返港)漁船透過漁船監控系統,⾃動回報船位紀錄中斷⽇數累 計達⼆⼗⽇以上者,於漁季結束後不得停留國外申領次年作業證明書。 七、本會八⼗九年八⽉九⽇(八九)農漁字第八九⼀三三○四九五號公告之「赴⻄南⼤⻄洋 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請領作業證明書相關規定」⾃公告⽇起廢⽌。 Top 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