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on principles of interest subsidy measures for fishery loans to those with operational difficulties affected by severe special infectious pneumonia
颁布于 2020-03-16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其他
- 国家
- 台湾
- 主题
-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General
- 关键词
-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public health, fiscal and market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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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2020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 ::: ⾸⾴ > 辦法與規範 >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 業原則 中華⺠國109年3⽉12⽇農授漁字第1091325873B號令訂定 ⼀、 ⾏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供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之漁業貸款利息補貼,以減少疫情對相關 業者及產業之衝擊,特訂定本原則。 ⼆、 本貸款利息補貼經辦機構如下: (⼀)設有信⽤部之農 (漁) 會。 (⼆)依法承受農 (漁) 會信⽤部之銀⾏當地分⾏。 (三)全國農業⾦庫。 三、 借款⼈申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或農⺠經營及產銷班貸款)利 息補貼之對象及貸款基準、⾦額,依⾏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附表 ⼀(以下簡稱附表)規定辦理。 四、 貸款利息補貼之申請程序: (⼀)新貸案件: 1. 借款⼈應檢具「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檢核表(格式如附件⼆)及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要點、農⺠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要點、或農⺠經營及產 銷班貸款要點之規定相關文件,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 經辦機構應依本會漁業署提供之補貼對象名冊核對。借款⼈列於補貼對象名冊者,補貼其第⼀年應繳利息;借款⼈未列於 補貼對象名冊,應由經辦機構轉請本會漁業署審查核定並函復經辦機構,始得補貼其第⼀年應繳利息。 3. 經核予貸款利息補貼之借款⼈應繳利息,經辦機構核定免息⽇後之利息,免予計收;借款⼈已繳納中華⺠國⼀百零九年⼀ ⽉⼗五⽇⾄經辦機構核定免息⽇之利息,經辦機構應於全國農業⾦庫撥付利息補貼後,撥付借款⼈存款帳⼾。 4. 經辦機構應填具「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審核表」(格式如附件 三),與相關徵信文件併存備查。 (⼆)舊貸案件: 1. 借款⼈應於中華⺠國⼀百零九年四⽉三⼗⽇前檢附「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 息補貼措施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向原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 經辦機構應轉請本會漁業署審查核定並函復經辦機構,補貼借款⼈依附表所定額度內,⾃中華⺠國⼀百零九年三⽉⼀⽇⾄ ⼀百⼗年⼆⽉⼆⼗八⽇⽌之應繳利息。經核予貸款利息補貼之借款⼈應繳利息,經辦機構應於全國農業⾦庫撥付利息補貼 後,撥付借款⼈存款帳⼾。 3. 經辦機構應填具「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審核表」(格式如附件 三),與相關徵信文件併存備查。
經辦機構應於補貼利息期間每年六⽉三⼗⽇及⼗⼆⽉三⼗⼀⽇各結算前開貸款應補貼利息⼀次,並於同年八⽉底前及次年 ⼆⽉底前向全國農業⾦庫申請;全國農業⾦庫彙整並向本會漁業署申請補貼利息後,撥付經辦機構。 五、 本貸款利息補貼之輔導機關為本會漁業署。 六、 除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農業發展基⾦貸款作業規範、各項貸款要點另有規定外,依本原則規定辦理。 相關檔案下載 附件⼀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申請書(odt) 附件⼀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申請書(pdf) 附件⼆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新貸案件檢核表(odt) 附件⼆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新貸案件檢核表(pdf) 附件三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審核表(odt) 附件三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措施審核表(pdf) © ⾏政院農委會農業全球資訊網 www.coa.gov.tw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 theme=ws&id=2510251 2020/04/24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1&print=Y 1/2 4/23/2020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251&print=Y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