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法律
Decree No. 10904605520 of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for the amendment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Electricity Carbon Emission Factor
颁布于 2020-11-11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經濟部第10904605520號修正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条例
- 国家
- 台湾
- 主题
- Energy, Environment
- 关键词
- emissions, energy conservation/energy production, environmental audit, data collection/reporting, renewable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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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 page 1 --> 行政院公邢 第026卷 第21$期 ”20201111 财政经济篇 中华民 有 日 ti立[ 人 有 径济部令 和既能字第 10904605520 号 修正“电力排矶条数管理办法, 第二人条。 附修正“ 电力排碳你数管理办法,第二人条 部 长 王美花 息力排三像数管理办法第二人条修正人条文 第 二 人条 电力排三你数基准由电业管制机关定期公告 ; 第一期目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中华 民国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二期开始以五年为一期。 本则命令之纺襄明及对照表请参阅行政院公报资讯网 (http:/gazette.na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