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Control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Catering Sector
颁布于 2021-10-05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条例
- 国家
- 台湾
- 主题
- Food and nutrition, General
- 关键词
-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consumer protection, public health,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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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 page 1 --> 行政院公报 第027卷”第188期 20211005 ”和卫生委动篇 卫生福利部公告 中华民国110年10月5日 本授食字第1101302696上号 主 旨:, 公告修正 「 餐饮业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 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37人条第1项第6款及第37人条第3项。 公告事项; 一、对象: 餐饮业者 二、期间: 自即日生效,停目送用日期由本部另行公告。 三、本部110年8月24日卫授食字第1101302289号公告,自即日停止适用。
<!-- page 2 --> 行政院公报 第027卷 ”第188期 20211005 ”和卫生委动篇 餐饮业防疫管理措施 索、餐饮业应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 之防疫相关规定办理,站遵守本管理措施之规范,始得提 供内用服务。 (一)餐饮和从业人员每日量测体温及监测健康状况。 (二)餐饮和从业人员出现发烧或其他疑似 COVID-19 症状, 应催速就医接受评估及处置。 二、餐饮和从业人员和本生行为 (一)加强餐饮从业人员防疫教育训针,内化防疫行为。 (二)餐饮和从业人员应佩戴口辕、勤洗手。 (三)餐饮和从业人员用餐环境维持良好通风。 三、餐饮场所环境清党消毒 (一)定期清洛及消责环境,站确实记人执行情形。 (二)每日落实亢所卫生清洛及消毒。 四、顾客用餐管理 : (一)实施实联制,发烧或有上呼吸道症状之顾客,禁止进入, 除饮食外,应佩戴口畦。 (二)落实顾客本生防议措施,入口处量体温,喷酒精、提供 乾洗手液或洗手设备。 (三)维持用餐环境良好通风。
<!-- page 3 --> 行政院公报 第027卷 第188期 20211005 ”卫生劳动篇 (四)自助餐型态之餐厅,应有遂当之阻隔,避免食物遭顾客 之习汪污染。 藉、餐饮场所出现确诊者应变措施 餐饮业者平时应加强日常管理,经本生主管机关通知, 有 COVID-19 确诊病例为该场所工作人员或曾至该场 所消费者,应配合疲情调查及防疫作为。 参、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内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