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法律
Anouncement No. 1061505452 of the Council of Agriculture of the Executive Yuan on 28 June 2017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Cattle and Sheep for Food at Islamic (Hui) Ceremony on Eid al-Adha May Be Slaughtered at Non-slaughterhouse Venues
颁布于 2017-06-28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其他
- 国家
- 台湾
- 主题
- Livestock
- 关键词
- cattle, sheep/goats, slaughtering, authorization/permit,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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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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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第 023 卷 第 119 期 20170628 農業環保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8 日 農防字第 1061505452 號 主 旨:訂定「指定伊斯蘭(回)教忠孝節儀式中屠宰供食用之牛羊免於屠宰場屠宰」(如附 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畜牧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 主任委員 林聰賢 指定伊斯蘭(回)教忠孝節儀式中屠宰供食用之牛羊免於屠宰場屠宰 一、 指定情形:於伊斯蘭(回)教忠孝節儀式中屠宰供食用之牛、羊,申請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同意,並發給證明文件者,得免於屠宰場屠宰。 二、 前點申請,應由依法設立登記之伊斯蘭(回)教法人,於儀式舉辦七日前填具申請書,向舉 辦儀式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