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the Hendra Virus Disease-free Zone
颁布于 2009-02-23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无亨德拉病区标准.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其他
- 组织
- European Union
- 国家
- 中国
- 主题
- Livestock, Food and nutrition
- 关键词
- animal health, pests/diseases, international trade, standards,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 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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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无亨德拉病区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亨德拉病(HVD)区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无亨德拉病区的建立和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无疫区标准 通则》(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2007]3文) 《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控制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 [2007]3文) 3 缩略语和定义 HVD 亨德拉病(Hendra Virus Disease) HeV 亨德拉病毒(Hendra Virus) 4 潜伏期 HVD的潜伏期为 16d。 5 无 HVD区 5.1 建立无 HVD区的基本条件符合《无疫区标准 通则》的要求; 5.2 过去 12个月内,没有发现 HVD临床病例; 5.3 过去 12个月内,对马属动物、猪以及果蝠等野生动物进行监测,没有发 现 HeV感染; 5.4 采取了有效的动物卫生措施防止果蝠与马属动物、猪等接触; 5.5 引入动物符合《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控制规范》要求,并满足以下条 件: 5.5.1 装运之日,无 HVD临床症状; 5.5.2 装运前 16d,一直在官方报告无 HVD的养殖场饲养,且饲养期间无 HVD病例报告。 6 无 HVD区的恢复 发生 HVD后,实施扑杀政策,对最后一例病例扑杀后,6个月再没有疫情发 生,经监测,易感动物没有病原感染,可申请恢复无 HVD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