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for Supplier's Conformity Statement of Restricted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contained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颁布于 2019-05-16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规则.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条例
- 组织
- European Union
- 国家
- 中国
- 主题
- Waste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 关键词
- hazardous substances,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control, inspec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waste management
- 类别
- *
在哪里阅读
该法律没有记录来源链接。
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附件 2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规则 为贯彻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 法》,规范自我声明行为,依据《实施安排》,特制定本规则。 供方依据本规则进行自我声明。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 二、自我声明报送主体 自我声明报送的供方包括生产者和授权代表。 生产者是生产或委托他人设计、生产产品并以其名义/ 商标进行销售,应对产品质量负主体责任的在中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授权代表是经境外生产者书面授权,代表境外生产者 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符合性声明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法人地位的企业。境外生产者可以选择其子公司、进口商 或销售者等作为授权代表。 三、声明内容 自我声明的内容包括产品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规 定及相关技术支撑文件,自我声明至少应包括: 1.供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电器电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支撑文件编号、 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3.对声明内容及相关声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 致性的承诺; 4.附加信息,包括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等。 四、技术支撑文件 电器电子产品供方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符合性报 告作为技术支撑文件。报告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电器电子产 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是供方通过委托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 声明产品中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形成的产品检测报告。检 验检测机构可以是生产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 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 构。 方式二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 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 五、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声明 基本格式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 1.供方: 2.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3.声明产品和规格型号: 我方郑重声明:上述产品投入市场时,有害物质符合《电器 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 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关于限量要求的规定,并对上述声明 内容及相关技术支撑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 法人代表或授权签字人姓名 职务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支撑文件编号 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1 2 3 ……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