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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

Rules for Supplier's Conformity Statement of Restricted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contained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颁布于 2019-05-16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原标题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规则.
语言
Chinese
类型
条例
组织
European Union
国家
中国
主题
Waste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关键词
hazardous substances,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control, inspec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waste management
类别
*

在哪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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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1. 附件 2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规则 为贯彻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 法》,规范自我声明行为,依据《实施安排》,特制定本规则。 供方依据本规则进行自我声明。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 二、自我声明报送主体 自我声明报送的供方包括生产者和授权代表。 生产者是生产或委托他人设计、生产产品并以其名义/ 商标进行销售,应对产品质量负主体责任的在中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授权代表是经境外生产者书面授权,代表境外生产者 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符合性声明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法人地位的企业。境外生产者可以选择其子公司、进口商 或销售者等作为授权代表。 三、声明内容 自我声明的内容包括产品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规 定及相关技术支撑文件,自我声明至少应包括: 1.供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电器电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支撑文件编号、 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3.对声明内容及相关声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 致性的承诺; 4.附加信息,包括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等。 四、技术支撑文件 电器电子产品供方应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符合性报 告作为技术支撑文件。报告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电器电子产 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是供方通过委托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 声明产品中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形成的产品检测报告。检 验检测机构可以是生产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 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 构。 方式二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 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 五、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声明 基本格式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供方符合性声明 1.供方: 2.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3.声明产品和规格型号: 我方郑重声明:上述产品投入市场时,有害物质符合《电器 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 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关于限量要求的规定,并对上述声明 内容及相关技术支撑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 法人代表或授权签字人姓名 职务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支撑文件编号 技术支撑文件类型 1 2 3 …… 签字: 日期: (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