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Nelum
中国的法律

Notice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the management of fishery vessels and other related matters du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pidemics

颁布于 2020-02-05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原标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渔业船舶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语言
Chinese
类型
其他
组织
European Union
国家
中国
主题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General
关键词
public health,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aquaculture, fishery management and conservation, fishing authorization, certification, subsidy/incentive, fishing vessel, authorization/permit

在哪里阅读

    该法律没有记录来源链接。

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渔业船舶管理等有 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 14:19:4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编辑:EISE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农业 农村部党组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渔民群众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渔业船舶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延长业务办理期限。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证书及其 他相关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到期或将于近期到期需要换发、年审的,或需要近期办理的其 他渔业船舶、船员相关业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渔民 确有驾船作业等生产生活需求的,仍可使用现有证书,对证书因逾期未换证、未年审等情形 导致证书过期或失效的,渔业执法部门应不予处罚。涉及远洋渔船国际履约需要的除外。 二、加快补贴资金发放速度。受疫情影响,多数地区渔业生产效益有所下降,部分渔民 资金压力较大为避免扩大疫情对渔业生产的影响,切实减轻渔民群众负担,各省级渔业主管 部门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完成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要指导督促辖 区内渔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补贴资金发放速度,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切实缓解渔 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业务窗口防疫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方 法,积极推行渔业船舶和船员相关业务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和“不见面审批”等工作方式, 防止渔业业务服务窗口等场所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服务场所消毒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病 毒传播风险,坚决防止疫情在渔业业务服务窗口场所传播扩散。 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运行维护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系统设置,配合做好相 关业务工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 年 2 月 5 日

Notice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the management of fishery vessels and other related matters du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pidemics · Ne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