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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Announcement No. 18 of 2021 (Announcement 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Imported Albanian Dairy Products)

颁布于 2021-03-01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原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语言
Chinese
类型
其他
组织
European Union
国家
中国
主题
Food and nutrition
关键词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international trade, certification, packaging/labelling, inspection, transport/storage, milk/dairy products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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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1. 29/07/2021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434/index.html 1/3 2021年7月29日 星期四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热词: 减免税 海关管理 货运监管 行 海关电邮 . 下载中心 . 用户空间 . 无障碍 . . . 繁體版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1〕1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1-03-01 【生效日期】 2021-03-01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海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 定书》的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阿尔巴尼亚乳品进口。现将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1日 附件 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产品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是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奶、绵羊奶和山羊奶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乳及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 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三、生产设施要求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生产企业应符合中国和阿尔巴尼亚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要求,应经阿尔巴尼亚官方批准或注册,并获得中方注册。 四、动物检疫要求 为输华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须符合下列条件: 公告〔2021〕18号 | | | | | | 首页 总署概况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互联网+海关 互动交流 专题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syx/index.html http://mail.customs.gov.cn/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cs45/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columnId=300633&pageId=302248&viewTemplateId=5af88b1431774410ab8725b5f3fefc43&articleKey=625125 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columnId=300633&pageId=302248&viewTemplateId=5af88b1431774410ab8725b5f3fefc43&articleKey=625103 javascript:StranBody()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syx/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syx/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zsgk93/302251/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index.html http://online.customs.gov.cn/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ztzl86/index.html 29/07/2021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434/index.html 2/3 浏览次数:4456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一)采集生乳前至少一个月,农场无口蹄疫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采集生乳时,农场未发现炭疽临床症状。 (三)农场无牛结核病、副结核、牛瘟、裂谷热、小反刍兽疫、羊天花、传染性牛胸膜肺炎。 (四)农场受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监管。 (五)农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疾病按《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和本国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五、检疫审批要求 进口阿尔巴尼亚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六、证书要求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应随附阿尔巴尼亚官方签发的卫生证书。 七、食品安全要求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八、包装和标识要求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必须用符合中国相关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外包装要用中文及英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 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内包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标签上应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 九、存放和运输要求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的存放、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 在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十、其他 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应来自获得中方注册的生产企业。获得注册的阿尔巴尼亚输华乳品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公告解读 2021-04-1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 地方政府 分署和司局子站 直属海关 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世界海关组织 社会团体 打印本页 关闭 相关解读 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columnId=300633&pageId=302248&viewTemplateId=aef8088a3acd4713b2dc64e6ec162478&articleKey=625352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wzgl/index.html javascript:void(0); javascript:void(0); 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columnId=300633&pageId=302248&viewTemplateId=aef8088a3acd4713b2dc64e6ec162478&articleKey=625355 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columnId=300633&pageId=302248&viewTemplateId=aef8088a3acd4713b2dc64e6ec162478&articleKey=625348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syx/wzdt/index.html http://beian.miit.gov.cn/ http://bszs.conac.cn/sitename?method=show&id=0726C36F5F593924E053012819ACBA56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434/2021030216581625752.doc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434/2021030216582515743.pdf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0/302272/3625526/index.html 29/07/2021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8号(关于进口阿尔巴尼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434/index.html 3/3 联系电话:010-65194114(总机)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网站标识码:bm28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