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ugar import tariff quota in 2022
颁布于 2021-09-30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条例
- 组织
- European Union
- 国家
- 中国
- 主题
-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Food and nutrition
- 关键词
- international trade, allocation/quota,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authorization/permit, sugar
- 类别
- *, so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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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商务部公告 2021年第 30 号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 2003年第 4 号),商务部制 定了《2022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2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 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2.202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商务部 2021年 9月 30日 附件 1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 2003年第 4 号),商务部制 定了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关税配额总量和种类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 194.5万吨,其中 70%为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关税配额;(2)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3)国营贸易关税 配额和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关税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 口,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 8月 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或委托其 他企业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1年 10月 1日前在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 行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 2021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 企业的进口实绩)的企业; (二)2020年日加工原糖 600吨以上(含 600吨)或食糖年销售额 4.5亿元以上(含 4.5亿元) 的食糖生产企业; (三)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分配原则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 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 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在上一年度所获得的配额量内的进口量。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 加工能力及销售额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口量,则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 行办法》相关罚则规定处理。 四、申请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生产企业提供); (五)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原糖加工企业提供)。 五、申请期限 (一)商务部委托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申请 者于 2021年 10月 15日至 30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委托机构提交申请。《2022 年食糖进口关 税配额申请表》(见附表 1)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商务部委托机构于 2021年 11月 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商务部(行政事务 服务大厅),并将信息上传至配额许可证管理平台。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商务部不再受理。 商务部委托机构寄送申请书面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东长安街 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项目编码 18015-001(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 邮编:100731 (联系电话:010-65197862) 六、公示阶段 (一)为方便公众协助商务部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商务部将在官方网站上 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 后,商务部将委托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 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企业提出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商务部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 况。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 所作承诺的失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 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除依法收缴其关税配额证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 请。 (二)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 责任,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附:1.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 2022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附 1 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数量单位:吨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关税配 额名称: □ 2021年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 2021年未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申请关税配 额种类、数 量及贸易方 式 □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1)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 (2)加工贸易: (2)加工贸易: 2020 年企业 产品及生产 能力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年食糖使用量: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获得年度关税配额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20 年 2021 年 国营贸易关税 配额 非国营贸易关税 配额 国营贸易关税 配额 非国营贸易关税 配额 获得关税配 额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 (核销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中期调整退 回量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关税配额申领数量 □是 □否 本企业已阅知《2022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相关内容,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提交的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各项申报材料真 实、准确、有效;获得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后,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开展进口业务。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相关惩戒。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一对应,一码一申请。 2.在“申请关税配额种类”中,企业可勾选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国 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两者皆勾选。 附 2 2022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货 品 名 称 170112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170113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170114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17019100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17019910 砂糖 17019920 绵白糖 17019990 其他精制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