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cceding to the Joint Convention on the Safety of Spent Fuel Management and on the Safety of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颁布于 2006-04-29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决定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其他
- 组织
- European Union
- 国家
- 中国
- 主题
- Waste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 关键词
- waste management, transport/storage, hazardous w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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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乏燃料管理 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决定 (2006 年 4 月 29 日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06 年 04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加入于 1997 年 9 月 5 日经国际原子能机构外交大会审议通过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 安全联合公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第 2 条(u)项以及第 27 条提及的“超越国界运输”的理 解是:作为抵达国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任何缔 约方在同意来自另一缔约方的国内实体的超越国界运输前,应当向该超越国界运 输的启运国确认该超越国界运输已得到该启运国的批准。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 全联合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