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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Shanghai forwarding notice)
文本截至 2026-09-29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类型
- 通知
- 编号
- 沪财税[2012]66号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财政局 and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国家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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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7-12 | 文号:沪财税[2012]66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2-168 内容描述: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