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
Announc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closed fishing seasons in the Yellow River
颁布于 2018-02-09 · 文本截至 2026-10-01
以研究形式发布的公开法律与官方指引,不构成法律、税务或金融建议。
研究内容本身以英文撰写。标题和标签已翻译,调查结果和引文未翻译。
关于这部法律
- 原标题
- 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语言
- Chinese
- 类型
- 其他
- 组织
- European Union
- 国家
- 中国
- 主题
-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 关键词
- inland fisheries, fishery management and conservation, freshwater fishes, seasons, aquatic animals
在哪里阅读
该法律没有记录来源链接。
文本
所收录的法律原文,按条款排列。每个条款都有自己的链接。
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我部决定自 2018 年起 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 3 个主要通江湖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 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 13 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 二、禁渔期 每年 4 月 1 日 12 时至 6 月 30 日 12 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禁渔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 期时间。 (二)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 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农业部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