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ectory Rul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se of Taiwan Timber Marks
Made 2019-09-19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 Original title
- 台灣木材標章使用管理規範.
- Language
- Chinese
- Kind
- Other
- Country
- Taiwan
- Subjects
- Forestry
- Keywords
- timber, registration, certification, traceability
Where to rea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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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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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9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2.nat.gov.tw/EG 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77/ch07/type2/gov62/num23/Eg.htm 1/3 ⾏政院公報資訊網-每⽇即時刊登⾏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令 中華⺠國108年9⽉19⽇ 林造字第1081740549號 訂定「台灣⽊材標章使⽤管理規範」,並⾃即⽇⽣效。 附「台灣⽊材標章使⽤管理規範」 局 ⻑ 林華慶 台灣⽊材標章使⽤管理規範 ⼀、本規範所稱台灣⽊材標章,係指⾏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法註冊之圖樣。 ⼆、本規範之名詞定義如下: (⼀) 授權單位:指本局、所屬林區管理處及本局指定之驗證機構。 (⼆) 被授權單位:指經授權單位授權使⽤台灣⽊材標章之單位。 (三) 推廣製作物:包含下列製作物: 1、實體廣告製作物:包含海報、型錄、文宣印刷品、專刊、標⽰卡、形象牆、燈箱、跑⾺燈、電⼦看板、⼈形立牌及其他 實體廣告製作物。 2、電⼦廣告製作物:包含商業廣告影片、電⼦文宣印宣品、網⾴宣傳運⽤及其他電⼦廣告製作物。 三、本規範之授權事項及其授權範圍如下: (⼀) 經由本局指定之驗證機構授權予通過國產材相關驗證標章並取得驗證證書之業者(以下簡稱獲證業者),其授權範圍為將 台灣⽊材標章於國產材產品、產品包裝或其相關推廣製作物。國產材相關驗證標章包含: 1、臺灣優良林產品標章(CAS)。 2、產銷履歷林產品標章(TAP)。 3、臺灣林產品⽣產追溯條碼(QRcode)。 (⼆) 經由本局、所屬林區管理處授權予配合辦理⾏銷推廣之其他使⽤業者,其授權範圍僅限對台灣⽊材標章或其推廣製作物。 (三) 其他經本局同意授權之事項及範圍。 四、前點第⼀款及第⼆款使⽤台灣⽊材標章圖⽰如附件。 五、驗證機構應將其驗證通過之業者基本資料、產品名稱、產品相片及其他相關資訊進⾏登錄。 六、授權單位得對被授權單位之國產材標章使⽤情形不定期實施抽查,被授權單位不得拒絕。若有違反規定之事實,得以書⾯通 知限期改善,並擇期複查。 七、被授權單位若有以下各款情事發⽣,經授權單位確認屬實後,得終⽌其標章使⽤權或授權之權利: ::: https://www.forest.gov.tw/ 10/20/2019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2.nat.gov.tw/EG 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77/ch07/type2/gov62/num23/Eg.htm 2/3 (⼀) 申請終⽌標章使⽤權。 (⼆) 解散或歇業。 (三) 與授權單位合約終⽌。 (四)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或廢⽌。 (五) 其他可能造成授權⾏為終⽌之情事。 八、本規範⾃發布⽇實施。 附件 第三點第⼀款及第⼆款使⽤標章圖⽰區隔 1、通過臺灣優良林產品標章(CAS)驗證之標章: 2、通過產銷履歷林產品標章(TAP)驗證之標章: 3、通過臺灣林產品⽣產追溯條碼(QRcode)驗證之標章: 10/20/2019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2.nat.gov.tw/EG 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77/ch07/type2/gov62/num23/Eg.htm 3/3 Top 4、本局、所屬林區管理處授權使⽤推廣圖⽰區隔 (1) 林務局: (2) 各林區管理處: 羅東林區管理處 新⽵林區管理處 東勢林區管理處 南投林區管理處 嘉義林區管理處 屏東林區管理處 花蓮林區管理處 臺東林區管理處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政院公報編印中⼼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信箱:ego@gazette.nat.gov.tw 服務時間:每週⼀⾄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mailto:ego@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