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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 of China

National Wetland Conservation Plan (2022-2030)

Made 2022-10-22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Original title
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年).
Language
Chinese
Kind
policy
Organisation
European Union
Country
China
Subjects
Water, Wild species and ecosystems
Keywords
ecosystem conservation, wetlands, sustainable use, policy/planning, protected are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spection, classification/declassification, biodiversity, capacity building, environmental plann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conservation, 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f habitats, protection of species, z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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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 全国湿地保护规划 (2022—2030 年) 二〇二二年十月 i 目 录 前 言 ................................................................................................ I 一 发展现状 ................................................................................... 1 (一)基本情况 ............................................................................... 1 (二)保护成效 ............................................................................... 2 (三)机遇挑战 ............................................................................... 4 二 总体要求 ................................................................................... 6 (一)指导思想 ............................................................................... 6 (二)基本原则 ............................................................................... 6 (三)规划目标 ............................................................................... 7 三 空间布局 ................................................................................... 8 (一)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 ............................................................ 8 (二)黄河重点生态区 .................................................................... 9 (三)长江重点生态区 ................................................................... 10 (四)东北森林带 .......................................................................... 11 (五)北方防沙带 .......................................................................... 12 (六)南方丘陵山地带 ................................................................... 14 (七)海岸带 .................................................................................. 15 四 重点任务 .................................................................................. 16 (一)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 16 (二)落实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 16 ii (三)实施保护修复工程 ............................................................... 18 (四)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 ....................................................... 21 (五)加强科技支撑 ....................................................................... 23 (六)深度参与湿地保护国际事务 ............................................... 24 五 保障措施 .................................................................................. 26 (一)加强组织领导 ....................................................................... 26 (二)增强法治保障 ....................................................................... 26 (三)强化政策支持 ....................................................................... 26 (四)建立协作机制 ....................................................................... 27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27 I 前 言 湿地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 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 能,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被誉为“地球之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 保护和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 了一系列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加强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 书记多次就湿地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16 年 11 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 会议时强调,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事 关国家生态安全。2020 年 3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 公园考察湿地保护利用情况时强调,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 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2021 年 10 月,习近平总 书记在黄河入海口考察时强调,不能让湿地受到污染,也不能打猎、 设网捕鸟。 2021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第 102 号主席令公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按照《湿 地保护法》关于编制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在总结评估“十三五” 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形 成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 — 1 — 一 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 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水田以及 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湿地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 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 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下同)、沟 渠、浅海水域等。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 2020 年度国土变更 调查结果,全国湿地面积约 5634.93 万公顷。 我国湿地分布广,类型多,区域差异显著。红树林地、沿海滩 涂、浅海水域等湿地集中分布在东部及南部沿海区域;森林沼泽、 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等湿地集中分布在东北平原、大小兴安岭和青 藏高原;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内陆滩涂等湿 地集中分布在青藏高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水 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湿地集中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东南 沿海地区。 — 2 — 图 1—1 中国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分布示意图 1 (二)保护成效 法律法规逐步健全。2022 年 6 月 1 日施行的《湿地保护法》, 聚焦湿地保护修复的完整性、原真性和稳定性,逐步建立起覆盖全 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为全社会强化湿地 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法律保障。林草主管部门制修订《湿地保护管理 规定》。28 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法规。成立了国家 湿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委员会,建立了湿地领 域标准化体系。 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大力支持下,中央投入 98.7 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 84.5%。 1 规划插图审图号为 GS 京(2022)0399 号。 — 3 — 各地普遍加大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力度,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超过 3000 个,完成退化湿地修复 38.31 万公顷,新增湿地 20.26 万 公顷,全国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形成了全社会支持 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将湿地保护率、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纳入林 长制、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压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湿地保护成效纳入督察范围,察汗淖尔等湿地 保护问题整改取得进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明确了湿地内禁止 性和限制性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湿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 知》,依法明确湿地监督管理范围,委托派驻机构建立了常态化湿 地破坏督查机制,加大对破坏湿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土“三调”摸清底数。2017—2020 年,我国开展第三次全国 国土调查,掌握了湿地等地类的面积及分布。根据 2020 年度全国 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我国现状红树林地 2.71 万公顷,占 0.05%;森 林沼泽 220.76 万公顷,占 3.92%;灌丛沼泽 75.48 万公顷,占 1.34%; 沼泽草地 1113.91 万公顷,占 19.77%;沿海滩涂 150.97 万公顷, 占 2.68%;内陆滩涂 607.21 万公顷,占 10.77%;沼泽地 193.64 万 公顷,占 3.44%;河流水面 882.98 万公顷,占 15.67%;湖泊水面 827.99 万公顷,占 14.69%;水库水面 339.35 万公顷,占 6.02%;坑 塘水面 456.54 万公顷,占 8.10%;沟渠 351.71 万公顷,占 6.24%。 浅海水域(以海洋基础测绘成果中的零米等深线及 5 米、10 米等深 线插值推算)411.68 万公顷,占 7.31%。多年来,国家建立了比较 完善的调查监测体系,开展了两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建立了泥炭 沼泽湿地碳库调查合作机制,完成了辽宁等 6 省区泥炭沼泽湿地碳 — 4 — 库调查。对内地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进行全覆盖监测,每年发布 《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 图 1—2 全国湿地面积及比例示意图 履约工作稳步推进。湿地保护履约工作走在发展中国家前列, 国际重要湿地 64 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获得《湿 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通过,13 座城市入选全球国际湿地城 市,2019 年成功申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大会将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至 13 日举办。组织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等双边、 多边国际合作项目。 (三)机遇挑战 发展机遇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湿地保护面临新的发展机 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湿地保护提供了科学指引。习近平 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作出了 一系列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为全国湿地保护 — 5 — 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湿地保护法》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为湿地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 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 法空白,夯实了湿地保护管理的法律基础。 ——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期待和支持为湿地保护提供了 有利条件。湿地惠民、湿地利民、湿地为民,有效提供更多更丰富 的优质湿地生态产品,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不断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履行《湿地公约》彰显大国担当对湿地保护提出了更高要 求。积极履行国际义务,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助力我国实 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宣传推广湿地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彰显中国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国际形象。 面临挑战 我国湿地保护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国际先进 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湿地重要性认识不深,部分地区湿地 破坏和过度利用现象依然存在,依法保护和管制力度不强,湿地生 态修复科学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湿地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亟待强 化,参与全球湿地生态治理的深度和影响不够。 — 6 —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 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 统治理,以全面保护湿地和提供优美生态产品为目标,以推进湿地 保护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施重大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全面贯 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总量管控、分级分类 管理、系统修复、科学利用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 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行最严格的湿地保护制 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现有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态 过程进行有效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科学修复退 化湿地生态系统。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科学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 同体理念,统筹水源涵养、水质净化、固碳增汇、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开展全面保护、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聚焦重点、示范引领带动。考虑不同区域湿地特点和 建设条件,优先支持“三区四带”的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修复工程, — 7 — 充分发挥国家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地方同步实施一批保 护修复项目,最大程度发挥投资效益。 ——坚持协同发展、推动合作共赢。全面履行《湿地公约》, 健全国际合作体系,广泛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理念,引进 国外湿地保护先进经验和技术,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 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 55%, 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红树林规模增加、质量提升,健全湿地保护法 规制度体系,提升湿地监测监管能力水平,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和稳定性。新增国际重要湿地 20 处、国家重要湿地 50 处。 到 2030 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湿地生态 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增 强、固碳能力得到提高,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使我国成 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 8 — 三 空间布局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四带”国家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统筹全国湿地分布特征和保护现状,布局湿地保护修复任务。 (一)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 区域现状:本区位于我国西南部,涉及西藏、青海、四川、云 南、甘肃、新疆等省(区)。青藏高原是世界上山地冰川最发育的 地区和河流发育最多的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雅鲁藏布江 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区域内湖泊总面积约占全国的一半,湿地面 积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主要问题:在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双重影响下,冰川雪山消融 减退趋势明显增加、贮量减少,湖泊湿地面积快速扩张,生态系统 整体稳定性下降。过牧导致泥炭沼泽湿地遭受破坏,生态功能降低。 主攻方向:以推动高寒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主攻方向,立 足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加强湿地生态 系统保护,对高寒地区退化湿地主要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 自然修复为主,适当辅以人工干预,维持高寒湿地生态功能稳定性, 维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境,提升泥炭沼泽湿地固碳功能。 — 9 — 图 3—1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二)黄河重点生态区 区域现状:本区涉及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 河南、山东等省(区)。该区域大部分位于干旱、半干旱地带,多 年平均降水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水资源短缺,湿地生 态系统脆弱。 主要问题:局部地区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水源涵养功能降低, 部分干支流径流量减少、湿地萎缩,一些支流污染比较严重,迁徙 水鸟重要栖息地退化,次生盐渍化加重,湿地植物群落结构单一, 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主攻方向:以增强黄河流域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为主攻方向, 上游提升湿地涵养水源能力,维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生境,中游 — 10 — 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水污染防治,下游强化河 口滩涂退化湿地治理和保护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 图 3—2 黄河重点生态区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三)长江重点生态区 区域现状:本区涉及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湖南、 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市)。长江是我国水资源最 为丰富的河流,大小支流 7000 余条,区域内湿地资源较为丰富, 约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主要问题:长江中下游湖泊、湿地萎缩,洞庭湖、鄱阳湖枯水 期显著提前、枯水位明显下降,经济社会发展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 湿地资源过度利用,水生生物生境受到胁迫,外来物种入侵呈增加 趋势,湿地生态功能减弱,水污染比较严重。 — 11 — 主攻方向:以推动亚热带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 主攻方向,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实施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湿 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加强珍稀濒 危物种栖息地保护,增强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湿地水源涵养和水土 保持功能,加快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 图 3—3 长江重点生态区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四)东北森林带 区域现状:本区位于我国东北部,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和 内蒙古等省(区)。东北森林带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重要的碳汇 区,区域内滩涂宽广、泡沼星布,是我国沼泽湿地最丰富、最集中 的区域之一。 主要问题:受过度放牧、农业开垦等影响,沼泽湿地大幅萎缩。 — 12 — 近 70 年来,湿地面积减少 50%以上,其中三江平原湿地面积减少了 70%以上,湿地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局部生态功能退化趋势加剧, 湿地综合生态功能降低。 主攻方向:立足三江平原湿地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自然 恢复为主攻方向,强化重点区域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停歇地、 繁殖地、越冬地的保护管理,提高河湖水系连通性,净化湿地水体, 开展湿地植被恢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保障国家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 图 3—4 东北森林带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五)北方防沙带 区域现状:本区横跨我国北方东西地区,涉及黑龙江、吉林、 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甘肃、新疆等省(区、市)。 — 13 — 本区域属干旱、半干旱地区,地表水资源稀缺,湿地面积约占全国 的八分之一。 主要问题:受自然、人为因素的影响,湿地面积减少,局部地 区水资源匮乏,部分河流断流、湖泊湿地面积萎缩甚至消失,局部 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体等生态功能严重退 化,生物多样性受损。 主攻方向:以推动全面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强系统综合整治 和自然恢复,提升水鸟等珍稀濒危物种生境为主攻方向,统筹开展 湿地恢复、河湖修复,加强重要湿地整体保护、统一规划、协同治 理,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系统修复和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河湖修复,湿地恢复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高湿地生 态系统稳定性。 图 3—5 北方防沙带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 14 — (六)南方丘陵山地带 区域现状:本区涉及浙江、福建、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 省(区),是我国南方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重要的动植 物种质基因库。该区域雨热同季,多年平均降水量为全国平均水平 两倍以上,但雨量分配不均,区域内湿地资源总量少,湿地占比低。 主要问题:生态保护修复空间与利用空间矛盾突出,江河源头 区、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难度较大,野生动物栖息地破碎,鸟 类栖息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部分区域湿地生态功能降低。 主攻方向:以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主攻方向,大 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从流域 尺度加强退化湿地生态修复,通过恢复湿地植被、连通生态廊道等 措施,改善濒危物种栖息地和生境条件,开展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 物种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图 3—6 南方丘陵山地带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 15 — (七)海岸带 区域现状:本区涉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 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市)的近岸近海区。区 域内分布 1500 余个大小河口、200 余个海湾,湿地面积约占全国的 十分之一。本区拥有海岛、海湾、河口等多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重要区域。 主要问题:湿地面积萎缩,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比较严重,局 部地区滨海湿地退化严重,外来物种入侵严重,沿海滩涂生态失衡, 红树林面积总量不大且质量不高。 主攻方向:以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恢复和服务功能提升为主 攻方向,全面保护自然岸线和沿海滩涂,严控陆源污染物直排入海, 综合开展退围还滩、退塘还林、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水鸟生态廊道 建设,修复滨海湿地生物栖息地,提升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图 3—7 海岸带重要湿地布局示意图 — 16 — 四 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保护湿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 样性。 (一)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根据湿地资源状况、自然变化情况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 研究制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划定规则,科学确定国家和省级湿地面 积管控目标,并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 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的要求。要 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 认真执行《湿地保护法》《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国家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 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 能的不利影响。国家要制定占用和临时占用湿地的管理办法、湿地 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压实占用湿地单位的责任。 (二)落实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研究出台国家重要湿地相关政策,制定《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 发布规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国家重要湿地 管理,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指导各地制修订省级重要湿 地、一般湿地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发布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 — 17 — 录及范围。 专栏 4—1 国家重要湿地分区布局名录 2 三区四带 现有国家重要湿地(29) 国家重要湿地候选区(104) 青藏高原生态屏 障区 —— 四川阿坝漫泽塘、西昌邛海,西藏昂孜错玛尔 下错、班公错、拉妥、拉鲁,甘肃民勤石羊河、 金塔北海子,青海泽曲、玛多湖、库赛湖、卓 乃湖等湿地 黄河重点生态区 山东弥河,宁夏哈巴湖、 黄河外滩、青铜峡库区、 清水河、天湖、吴忠黄 河国家重要湿地 山西洪洞汾河、广灵壶流河,河南开封柳园口 黄河、濮阳黄河,陕西黄河,泾河、渭河,宁 夏平罗沙湖、星海湖等湿地 长江重点生态区 江西饶河源,湖北汉江、 漳河、浮桥河、返湾湖、 石首麋鹿、洈水、安山、 沮河,湖南江口鸟洲国 家重要湿地 上海崇明北湖,浙江岱山秀山岛、大仰湖,安 徽休宁横江、扬子鳄、铜陵淡水豚、安庆沿江, 江西瑶湖、太泊湖、宁都梅江,河南三门峡水 库、丹江口水库、宿鸭湖,湖北丹江口库区、 圣水湖、上涉湖、万江河,湖南耒水、仙阳湖, 重庆阿蓬江、双桂湖、大昌湖,四川邛海,贵 州赤水河、蒙江、独山都柳江,云南抚仙湖、 泸沽湖、洱海等湿地 东北森林带 —— 内蒙古额尔古纳河、奎勒河、兴安里、图牧吉, 辽宁卧龙湖、大麦科、铁岭凡河、三岔河,吉 林查干湖、辉南龙湾、农安波罗湖、敦化黄泥 河,黑龙江富锦、亚布力红星河、大兴安岭古 里河、大兴安岭砍都河等湿地 北方防沙带 —— 北京汉石桥、拒马河,河北察汗淖尔、安固里 淖、衡水湖,内蒙古察汗淖尔、岱海、乌梁素 海,新疆阿勒泰哈纳斯、科克托海、赛里木湖 等湿地 南方丘陵山地带 江西潋江,湖南莽山浪 畔湖国家重要湿地 江西宁都梅江,湖南龙湾,广东新丰江,广西 洛灵湖等湿地 海岸带 天津北大港、七里海, 河北南大港,浙江漩门 湾,福建闽江河口,广 东福田红树林、中华白 海豚,海南新盈红树林、 四必湾、美舍河国家重 要湿地 天津大黄堡、团泊,河北南堡、海兴、昌黎黄 金海岸,上海崇明西沙,江苏潘安湖、洪泽湖、 太湖,浙江韭山列岛,福建宁德红树林、龙海 红树林、泉州湾河口,山东莱州湾金仓、荣成 大天鹅,广东淇澳—担杆岛、莲花山—白盆珠, 广西合浦儒艮、北海涠洲岛,海南清澜红树林、 东方黑脸琵鹭、陵水红树林等湿地 2 注:申报的国家重要湿地需为省级重要湿地且符合《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 18 — 完善湿地合理利用政策,对湿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允许 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红树林、小微湿地等项目,建立不同湿地的 合理利用示范模式。 (三)实施保护修复工程 落实湿地修复制度,采取近自然措施,重点在“三区四带”生 态功能严重退化的湿地开展综合整治和系统修复,优先在 30 个重 点区域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充分考虑湿地资源禀赋条件和承载 能力,采取泥炭沼泽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植被恢复、 红树林生态修复等措施,修复退化湿地,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制定《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各地编制重要湿地 修复方案,并经科学论证后严格落实,确保湿地修复更加科学有效。 重要湿地修复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要依法公开修复情况。加强修 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修复效果后期评 估。 专栏 4—2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序号 重点区域 备选项目及建设内容 1 三江源湿地保护修复项 目 在青海鄂陵湖、青海扎陵湖等湿地开展野生动植物生境 修复。 2 祁连山湿地保护修复项 目 在青海鸟岛等湿地开展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3 若尔盖湿地—甘南黄河 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在四川若尔盖、甘肃尕海、甘肃黄河首曲等湿地开展泥 炭沼泽湿地保护和退化湿地修复。 4 藏西北羌塘高原湿地保 护修复项目 在西藏色林错、西藏玛旁雍错等湿地开展全面保护和必 要的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 19 — 序号 重点区域 备选项目及建设内容 5 藏东南高原湿地保护修 复项目 在西藏麦地卡、西藏雅尼等湿地开展全面保护和必要的 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6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湿 地保护修复项目 在山西洪洞汾河、内蒙古遗鸥、宁夏哈巴湖、宁夏青铜 峡库区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野生动植物生 境修复。 7 秦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在陕西红碱淖、陕西石川河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建 设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8 贺兰山湿地保护修复项 目 在宁夏黄河外滩等湿地开展植被恢复和野生动植物生 境修复。 9 黄河下游湿地保护和修 复项目 在山东东平滨湖、河南民权黄河故道等湿地开展外来入 侵物种治理和河口退化湿地修复。 10 大巴山区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湖北大九湖、重庆双桂湖等湿地开展退化湿地修复。 11 大别山—黄山地区湿地 保护修复项目 在安徽升金湖、湖北浮桥河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建 设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12 横断山区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四川长沙贡玛等开展沼泽湿地保护和退化湿地修复。 13 鄱阳湖、洞庭湖等湿地保 护修复项目 在江西鄱阳湖南矶、湖北洪湖、湖南洞庭湖等湿地开展 植被恢复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14 长江上中游湿地保护修 复项目 在云南碧塔海、贵州草海等湿地开展植被恢复和野生动 植物生境修复。 15 大兴安岭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内蒙古森工毕拉河、内蒙古森工汗马、黑龙江南瓮河 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沼泽湿地保护。 16 小兴安岭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黑龙江友好、黑龙江公别拉河等湿地开展沼泽湿地和 珍稀候鸟栖息地保护。 17 三江平原湿地保护和修 复项目 在黑龙江三江、黑龙江洪河、黑龙江珍宝岛等湿地开展 沼泽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18 松嫩平原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吉林莫莫格、黑龙江扎龙等湿地开展珍稀候鸟栖息地 保护和退化湿地修复。 19 京津冀协同发展区湿地 保护修复项目 在北京野鸭湖、河北察汗淖尔、河北安固里淖等湿地开 展退化湿地修复。 20 内蒙古高原湿地保护修 复项目 在内蒙古察汗淖尔、内蒙古呼伦湖、吉林向海等湿地开 展退化湿地修复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21 河西走廊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甘肃敦煌西湖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退化 湿地修复。 22 塔里木河流域湿地保护 修复项目 在新疆博斯腾湖等湿地开展退化湿地修复。 — 20 — 序号 重点区域 备选项目及建设内容 23 天山和阿尔泰山湿地保 护修复项目 在新疆阿勒泰科克苏、新疆艾比湖等湿地开展全面保护 和退化湿地修复。 24 南岭山地湿地保护修复 项目 在江西潋江、湖南莽山浪畔湖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设施 建设和植被恢复。 25 北部湾典型湿地保护修 复项目 在广西北仑河口、广西山口红树林等湿地开展保护基础 设施建设和红树林生态修复。 26 海南岛热带区湿地保护 修复项目 在海南东寨港、海南新盈红树林等湿地开展外来入侵物 种治理和红树林生态修复。 27 海峡西岸重点海湾河口 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在浙江漩门湾、福建漳江口红树林等湿地开展红树林生 态修复。 28 黄渤海湿地保护修复项 目 在天津北大港、辽宁双台辽河口、山东黄河三角洲、江 苏大丰麋鹿等湿地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和外来入侵物种 治理。 29 粤港澳大湾区湿地保护 修复项目 在广东惠东海龟、广东湛江红树林等湿地开展红树林生 态修复和外来入侵物种治理。 30 长江三角洲重要河口区 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上海长江口中华鲟等湿地开展外 来入侵物种治理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 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年)》,严 格保护现有红树林,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科学营造和修复 红树林,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 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到 2025 年,营造红树林 9050 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 9750 公顷。实施红树 林生态修复监测评估,促进生态修复项目水平不断提高。按年度红 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 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引导地方制定推进红树林市场 化保护修复的具体政策。 — 21 — 图 4—1 红树林面积变化图 (四)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 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 号),结合 年度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构建湿地动态监测体系。 重点开展国家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并对其生态状况进行评估,发布 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加强一般湿地的 监测。 继续开展全国重点省份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对 全国泥炭沼泽湿地进行重点监测,为各地编制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 项规划提供数据支撑。探索开展全民所有湿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 委托代理试点和湿地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 查,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加强重要湿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湿地保护约谈,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国家 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 — 22 — 评价内容,在林长制考核范围中开展湿地保护率等指标考核。 专栏 4—3 全国湿地动态监测体系 — 23 — (五)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加快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内部结 构、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湿地与气候变化、 红树林保护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并遴选优秀成果,统筹研究山水林 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模式的湿地保护和修复技术并逐步推广应用。 强化林草大数据智能采集与融合等信息化技术在湿地保护修复中 的应用。 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国家级湿地研究中心设施设备配 置,建立局级重点实验室 5 个,在重要湿地布设生态定位观测研究 站 10 个、国家长期科研基地 10 个。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专业技术 人才培养。 专栏 4—4 湿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单位:个 建设平台 现有 到 2030年新增 局级重点实验室 2 5 局级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 40 10 林业和草原国家长期科研基地 11 10 完善湿地标准体系,组织制定湿地分级分类、监测预警、生态 修复等国家标准,发布《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 5 个国家 标准和《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等 10 个行业标准。指 导地方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并备案。 — 24 — (六)深度参与湿地保护国际事务 承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精心展现大会成果 和东道国活动,向世界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我国生态文 明建设成就、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深度参与、务实推进全球生 态治理,引领《湿地公约》战略发展方向,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 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制定《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组 织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制定《国际重要湿地管理办法》, 到 2025 年指定国际重要湿地 20 处,2030 年预计指定 50 处。 专栏 4—5 国际重要湿地分区名录 3 三区四带 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3) 国际重要湿地候选区(65) 青藏高原生态屏 障区 四川若尔盖,西藏麦地卡、玛旁雍 错、色林错、扎日南木错,甘肃尕 海、黄河首曲,青海青海湖鸟岛、 鄂陵湖、扎陵湖国际重要湿地 西藏雅尼,青海可鲁克湖—托素湖、 隆宝滩、三江源等湿地 黄河重点生态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山东南四 湖,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际重要湿 地 河南新乡黄河、丹江、孟津黄河,陕 西红碱淖等湿地 长江重点生态区 浙江西溪,安徽升金湖,江西鄱阳 湖、鄱阳湖南矶,湖北洪湖、沉湖、 大九湖、网湖,湖南东洞庭湖、南 洞庭湖、西洞庭湖,四川长沙贡玛, 云南碧塔海、大山包、拉什海、纳 帕海国际重要湿地 江苏白马湖、长江新济洲,江西都昌, 湖北崇湖、沮河、沙湖、龙感湖,湖 南毛里湖、横岭湖、黄盖湖、舂陵湖, 四川色达泥拉坝、察青松多、南莫且, 贵州草海,云南会泽、北海等湿地 东北森林带 内蒙古森工汗马、毕拉河,吉林向 海、莫莫格、哈泥,黑龙江扎龙、 洪河、三江、兴凯湖、南瓮河、七 星河、珍宝岛、东方红、友好、哈 东沿江国际重要湿地 吉林雁鸣湖、园池,黑龙江八岔岛、 绰纳河、翠北、大沾河、多布库尔、 公别拉河、黑瞎子岛、挠力河、三环 泡、乌伊岭、乌裕尔河、大兴安岭漠 河九曲十八湾、大兴安岭双河源等湿 地 3 注:申报的国际重要湿地需符合《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且满足必要的保护管理条件。 — 25 — 三区四带 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3) 国际重要湿地候选区(65) 北方防沙带 内蒙古呼伦湖,甘肃张掖黑河、盐 池湾国际重要湿地 北京野鸭湖,天津七里海,河北公鸡 淖,内蒙古达里诺尔、辉河、科尔沁, 甘肃敦煌西湖、敦煌阳关,新疆科克 苏、艾比湖等湿地 南方丘陵山地带 —— 江西五斗江,湖南东江湖,广西会仙 喀斯特等湿地 海岸带 天津北大港,辽宁斑海豹、双台河 口,上海崇明东滩、长江口中华鲟, 江苏大丰、江苏盐城,山东黄河三 角洲,福建漳江口红树林,广东惠 东海龟、湛江红树林、海丰、南澎 列岛,广西山口红树林、北仑河口, 海南东寨港国际重要湿地 河北南大港,浙江南麂列岛、漩门湾, 福建闽江河口,广东福田红树林、中 华白海豚、海珠,广西北海滨海,海 南四必湾、美舍河、新盈红树林等湿 地 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交流,继续做好湿地援外培训和澜 湄项目。执行好全球环境基金等涉及湿地的国际合作项目,为全球 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经验。探索新的合作途 径和方式,努力吸收各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开展与有关 国家、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和团体的交流合作。 — 26 —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湿地保护作为推进生态文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 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 障,建立有力的工作体系和实施机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控 制占用湿地,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测评价。省级林业草 原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或实施方案,分阶段、 分步骤实施规划项目。 (二)增强法治保障 严格执行《湿地保护法》,加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让严格的 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广泛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开展宣传解读和培 训,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法律意识,形成知法守法、依法保护的湿地 保护新局面。衔接《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立足 湿地保护工作需求,吸纳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有序完善湿地面积 总量管控、湿地保护规划、湿地监测评估、信息发布和共享、湿地 破坏责任人约谈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大破坏湿地行为执法查处力 度。督促指导有关地方结合实际制修订湿地保护地方法规。 (三)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大对重 — 27 — 要湿地保护的财政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各项 政策措施合力,大力支持湿地保护。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引导社会 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湿地保护。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 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 务。鼓励湿地生态保护地区与湿地生态受益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 或者市场机制进行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 (四)建立协作机制 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一体化推进、合力保护湿地的 工作格局。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 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 修复、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 护管理体制,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向有关部门共享 湿地调查监测数据、规划数据和名录管理数据等。协同推进湿地保 护与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岸线整治等工程建设,形成合力保 护湿地。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湿地保护主题,丰富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内容,拓宽宣教 途径。加强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工作。结合 《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 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创新公众参与模式,适度 开放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领域,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 全民共享,提高社会大众自然保护的参与度和获得感。鼓励基层群 — 28 — 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营造全 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湿地公约》义务,讲好中国 湿地故事,为全球生态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National Wetland Conservation Plan (2022-2030) · Ne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