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Health Food (GB 16740—2014)
Made 2014-12-24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 Original title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2014).
- Language
- Chinese
- Kind
- Regulation
- Organisation
- European Union
- Country
- China
- Subjects
- Food and nutrition
- Keywords
- food additives,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residues, standards, MRL-maximum residue limit
Where to read it
No source link is recorded for this law.
Text
The law's own text, section by section, as held. Each section has its own link.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2014-12-24发布 2015-05-24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GB16740—2014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GB1674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产品分类; ———删除了基本原则; ———修改了技术要求; ———删除了试验方法; ———修改了标签标识的要求。 GB16740—2014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保健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保健食品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 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色泽 内容物、包衣或囊皮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 内容物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瓷盘 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 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16740—2014 2 表2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铅a(Pb)/(mg/kg) 2.0 GB5009.12 总砷b(As)/(mg/kg) 1.0 GB/T5009.11 总汞c(Hg)/(mg/kg) 0.3 GB/T5009.17 a 袋泡茶剂的铅≤5.0mg/kg;液态产品的铅≤0.5mg/kg;婴幼儿固态或半固态保健食品的铅≤0.3mg/kg;婴幼 儿液态保健食品的铅≤0.02mg/kg。 b 液态产品的总砷≤0.3mg/kg;婴幼儿保健食品的总砷≤0.3mg/kg。 c 液态产品(婴幼儿保健食品除外)不测总汞;婴幼儿保健食品的总汞≤0.02mg/kg。 3.5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 3.6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9921中相应类属食品和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无相 应类属食品规定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 及限量 液态产品 固态或半固态产品 检 验 方 法 菌落总数b/(CFU/g或 mL) ≤ 103 3×104 GB4789.2 大肠菌群(MPN/g或 mL) ≤ 0.43 0.92 GB4789.3 MPN计数法 霉菌和酵母(CFU/g或 mL) ≤ 50 GB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 0/25g(mL) GB4789.10 沙门氏菌 ≤ 0/25g(mL) GB4789.4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b 不适用于终产品含有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3.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7.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7.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或)有关规定。 4 其他 标签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