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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 of China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for Milk Powder and Blended Milk Powder (GB19644—2024)

Made 2024-02-08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Original title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乳粉和调制乳粉(GB19644—2024).
Language
Chinese
Kind
Regulation
Organisation
European Union
Country
China
Subjects
Food and nutrition
Keywords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milk/dairy products, nutrition, residues, MRL-maximum residue limit, packaging/labelling, standards, food additives, food fortification

Where to rea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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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2024-02-08发布 2025-02-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本标准与GB19644—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增加了牦牛乳粉、骆驼乳粉、驴乳粉和马乳粉等的技术要求。 Ⅰ GB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乳粉(全脂、脱脂、部分脱脂)和调制乳粉。 2 术语和定义 2.1 乳粉 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2.2 调制乳粉 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不包括 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 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生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 3.1.2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乳粉 调制乳粉 检验方法 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 乳黄色 具有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固有的乳滋味、气味 具有应有的滋味、气味 状态 干燥均匀的粉末 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盘(瓷盘 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 织状态。冲调后,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 品尝滋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GB19644—2024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蛋白质/(g/100g) ≥ 牛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34% 调制牛乳粉 16.5 羊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34% 调制羊乳粉 16.5 牦牛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39% 调制牦牛乳粉 18.6 骆驼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36% 调制骆驼乳粉 16.8 驴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18% 调制驴乳粉 11.0 马乳粉 非脂乳固体a的18% 调制马乳粉 11.5 GB5009.5 脂肪b/(g/100g) ≥ 牛乳粉 26.0 羊乳粉 26.0 牦牛乳粉 33.0 骆驼乳粉 28.0 驴乳粉 2.5 马乳粉 10.0 GB5009.6 复原乳酸度/°T 牛乳粉 ≤18 羊乳粉 7~14 牦牛乳粉 12.5~18 骆驼乳粉 ≤24 驴乳粉 ≤6 马乳粉 ≤10 GB5009.239 杂质度/(mg/kg) 乳粉 ≤16 GB5413.30 水分/(g/100g) ≤ 5.0 GB5009.3 a 非脂乳固体(%)=100(%)-脂肪(%)-水分(%)。 b 仅适用于全脂乳粉。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3.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2 GB19644—2024 3.5.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b/(CFU/g) 5 2 5.0×104 2.0×105 GB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1 10 100 GB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4789.18执行。 b 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的产品(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 3.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4 其他 4.1 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 4.2 牛乳粉可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 4.3 调制牛乳粉可标识为“调制乳粉”或“调制奶粉”。其他奶畜为主要来源的调制乳粉应标识奶畜品 种,如“调制羊乳粉”或“调制羊奶粉”。 GB1964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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