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sures of the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for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Urban Land Use Tax
Made 2017-10-12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 Original title
-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 Language
- Chinese
- Kind
- Regulation
- Organisation
- European Union
- Country
- China · Ningxia
- Subjects
- Land and soil
- Keywords
- urban land, taxes
Where to read it
Text
The law's own text, section by section, as held. Each section has its own link.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包括 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 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 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 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土地所在地 的国家税务机关征收(下同)。 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土地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 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凡纳税人持有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 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二)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含县)以上 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文件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 据; (三)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征用土地批准文件的, 暂由纳税人按实际使用面积据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待 土地测量或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调 整。 第五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由各市、 县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所附《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 用税税额表》确定的税额幅度制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准执行。 第六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 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 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 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 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 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 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第八条 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 土地属性信息、土地空间等信息资料,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城 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宁夏回族 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宁政发〔2007〕64 号)同时废止。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附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地区 地段等级 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银川市 一等地段 12-24 二等地段 9-18 三等地段 6-15 四等地段 3-12 永宁县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贺兰县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灵武市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石嘴山市 一等地段 8-20 二等地段 6-18 三等地段 4-12 四等地段 2-8 平罗县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吴忠市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同心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红寺堡开发区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青铜峡市 一等地段 6-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盐池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中卫市 一等地段 5-15 二等地段 4-12 三等地段 2-6 中宁县 一等地段 4-12 二等地段 2-6 海原县 一等地段 2-9 二等地段 1-3 固原市 一等地段 4-12 二等地段 2-6 三等地段 1-3 西吉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隆德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泾源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彭阳县 一等地段 3-9 二等地段 1-3 注:各市、县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本行政区 域的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