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Live Sheeps for Supply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o
Made 1999-11-24 · Text as of 2026-10-01
Public law and official guidance, published as research. Not legal, tax or financial advice.
About this law
- Original title
-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Language
- Chinese
- Kind
- Regulation
- Organisation
- European Union
- Country
- China
- Subjects
- Livestock, Food and nutrition
- Keywords
- internal trade, quarantine, inspection, registration, animal health, poultry products, processing/handling, slaughtering,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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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9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供应港澳活羊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供港澳活 羊的健康与港澳市民食用安全,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传 播,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对港澳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对供港活羊的检疫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国内地从事供港澳活羊中转、运输、贸易的 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供港澳活羊的检验检疫工 作。 直属海关负责各自辖区内供港澳活羊中转场的注册、监督管 理和产地疫情监测,负责供港澳活羊的启运地检验检疫和出证管 理。 出境口岸海关负责供港澳活羊出境前的监督检查和临床检 疫;负责供港澳活羊在出境口岸滞留站或转入中转场的检疫和监 督管理。 第二章 中转场的注册管理 2 第四条 从事供港澳活羊中转业务的企业须向所在地直属海 关申请注册。只有经注册的中转场方可用于供港澳活羊的中转存 放。 第五条 申请注册的中转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者, 由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具有稳定的货源供应,与活羊养殖单位或供应单位签 订有长期供货合同或协议; (三)中转场设计存栏数量不得少于 200 只; (五)中转场内具有正常照明设施和稳定电源供应; (六)须符合《供港澳活羊中转场动物卫生防疫要求》。 第六条 申请注册的中转场应填写《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检验 检疫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转场平面图和照片(包括场区大门口,场区全貌, 羊舍外景,羊舍内景); (三)中转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 (四)签订供港澳活羊供货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单(包括单 位名称、地址、单位性质(中转或养殖)、生产或经营规模、负责 人姓名、联系电话)。 第七条 直属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中 3 转场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并颁发《供港澳活羊中转场 检验检疫注册证》。 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年。 第八条 直属海关对供港澳活羊注册中转场实施年审制度。 对逾期不申请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且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 合格的吊销其注册证。 第九条 注册中转场连续 2 年未用于供应港澳活羊的,海关 应注销其注册资格,吊销其注册证。 第十条 供港澳活羊中转场如迁址或发生企业名称、企业所 有权、企业法人变更时应及时向直属海关申请重新注册或变更手 续。 第三章 动物疫病控制与预防 第十一条 注册中转场认可兽医负责中转场的动物卫生防疫 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协助海关做好注册中转场的检验检疫管理工 作。 第十二条 进入注册中转场的活羊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 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 违反前款规定者,海关应注销注册中转场的注册资格。 第十三条 每只进场活羊,须经认可兽医查验证单并实施进 场前临床检查,无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临床症状,并作体内外 4 寄生虫驱虫处理,加施耳牌后,方可转入中转场饲养。活羊须在 中转场至少饲养 2 天。 第十四条 耳牌应加施在每只羊的左耳上。海关总署负责耳 牌的监制;注册中转场所在地海关负责耳牌发放与使用监督管理; 注册中转场认可兽医负责耳牌的保管与加施,并把耳牌使用情况 填入《供港澳活羊检疫耳牌使用情况登记表》。 耳牌规格为 3cm×6cm,上面印有耳牌流水号(均为全国统一 号)。耳牌上空白部分由海关在发放耳牌时用专用笔标上注册中转 场注册编号。注册编号加耳牌流水号即为每只羊的编号。 第十五条 注册中转场须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做好日常防 疫消毒工作,开展灭鼠、灭蚊蝇和灭吸血昆虫工作。活羊出场后 须及时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场。不得在中转场内宰杀病 残死羊。进出中转场的人员和车辆须严格消毒。 第十六条 注册中转场应建立传染病申报制度,发现一般传 染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海关;发现可疑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死 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于 24 小时内报告所 在地海关和地方政府兽医防疫机构。 发生一类传染病或炭疽的注册中转场,应停止向港澳供应活 羊。在清除所有羊只、进行彻底消毒 21 天后,经再次严格消毒, 方可重新用于中转活羊。 第十七条 注册中转场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不得饲喂或存放任何明文规定禁用的抗菌素、催眠 5 镇静药、驱虫药、兴奋剂、激素类等药物。对国家允许使用的药 物,要遵守国家有关药物停用期的规定。 注册中转场须将使用的药物名称、种类、使用时间、剂量、 给药方式等填入监管手册。 第十八条 注册中转场使用的饲料应符合有关出口食用动物 饲用饲料的规定。对使用的饲料饲草要详细记录来源、产地和主 要成分。 第十九条 供港澳活羊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船舶)进行运输, 海关或其认可兽医对供港澳活羊批批进行监装。装运前由启运地 海关或其授权的认可兽医监督车辆(船舶)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 供港澳活羊应以中转场为单位装车(船),不同中 转场的羊不得用同一车辆(船舶)运输。运输途中不得与其它动 物接触,不得卸离运输工具,并须使用来自本场的饲料饲草。 第二十一条 进入出境口岸中转场的羊必须来自供港澳活羊 注册中转场,保持原注册中转场的检疫耳牌,并须附有启运地海 关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 第二十二条 装运供港澳活羊的回空火车、汽车、船舶在入 境时由货主或承运人负责清理粪便、杂物,洗刷干净,进境口岸 海关实施消毒处理并加施消毒合格标志。 第二十三条 出口企业不得从非注册中转场收购供港澳活 羊,不得使用非注册中转场转运供港澳活羊。 违反前款规定者,各海关均不得再接受其报检,并依法对其 6 予以处罚。 第四章 检验检疫 第二十四条 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活羊出场前 2-5 天向 当地海关报检。 海关受理报检后,应到注册中转场逐头核对供港澳活羊的数 量、耳牌号等,对供港澳活羊实施临床检查,必要时实施实验室 检验和药残检测。 第二十五条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供港澳活羊由启运地海关签 发《动物卫生证书》。证书有效期,广东省内为 3 天,长江以南其 他地区为 6 天,长江以北地区为 7-15 天。 第二十六条 供港澳活羊运抵出境口岸时,货主或代理人须 于当日持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正本向出境口岸海 关报检。 如需卸入出境口岸中转场的,须向海关申报,经现场检疫合 格方可卸入中转场。来自不同的注册中转场的供港澳活羊须分群 饲养。 第二十七条 受理报检后,出境口岸海关根据下列情况,分 别处理: 在《动物卫生证书》有效期内抵达出境口岸、不变更运输工 具出境的,经审核证单、核对耳牌号并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在 7 《动物卫生证书》上加签实际出口数量,准予出境。 在《动物卫生证书》有效期内抵达出境口岸、变更运输工具 出境的,经审核证单、核对耳牌号并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重新 签发《动物卫生证书》,并附原证书复印件,准予出境。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无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动物卫生证 书》或超过《动物卫生证书》有效期、无检疫耳牌的,或伪造、 变造检疫证单、耳牌的,不准出境。 第二十八条 出境口岸海关如发现供港澳活羊有重大疫情, 应立即上报海关总署,并向当地地方政府兽医防疫机构通报,同 时通知相关海关。 第二十九条 出境口岸海关应定期将各省、市、自治区供港 澳活羊检验检疫数据和检疫中发现的有关疾病、证单、装载、运 输等存在的问题书面通知启运地直属海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海关对供港澳活羊注册中转场实施检验检疫监 督,定期检查供港澳活羊的收购、用药、免疫、消毒、饲料使用 和疾病发生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分别填入《供港澳活羊中转场监 管手册》。注册中转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监管手册,并接受海关的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海关根据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对注册中转场动 8 物药物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采集所需样品作药物残留检测。 第三十二条 海关对注册中转场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取样检测病原微生物、农药、兽药或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是指专门用于将供港澳活 羊从饲养单位输往港澳途中暂时存放的场所,包括在启运地的中 转场和在出境口岸的中转场。 第三十四条 每一注册中转场使用一个注册编号,编号格式 为 XXGYYY。其中 XX 为汉语拼音字母,代表注册中转场所在 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汉语拼音缩写;G 表示活羊中转场,YYY 是流水号。 按照上述规定,深圳、拱北、宁波、厦门海关辖区的注册中 转场的编号格式分别特别规定为GDGSYY,GDGZYY,ZJGNYY, FJGXYY,YY 为流水号。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 发布。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9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