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قوانين تايوان

Decree of the M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Directions Governing the Marketing Subsidy from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for the Catering Industry Affected by COVID-19

صدر في 2022-05-17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القانون العام والإرشادات الرسمية منشورة بوصفها أبحاثاً. ليست مشورة قانونية أو ضريبية أو مالية.

البحث نفسه مكتوب بالإنجليزية. العناوين والوسوم مترجمة؛ أما النتائج والاقتباسات فغير مترجمة.

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經濟部令2022年經商字第11102414450號.
اللغة
Chinese
النوع
لائحة
الدولة
تايوان
الموضوعات
Food and nutrition, General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subsidy/incentive

أين تقرؤه

النص

نص القانون نفسه، مادةً مادة، كما هو محفوظ. لكل مادة رابطها.

  1. 行政院公報 第028卷 第090期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經濟部令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經商字第11102414450號 訂定「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 生效。 附「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作業要點」 部 長 王美花 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作業要點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餐飲業者因疫情影響營業,鼓勵餐飲業者規劃行銷方 案,以提振餐飲消費,爰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 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第四款及第九款規定,對因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餐飲業者,補助其辦理行銷方案,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申請受理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 止,如經費用罄時,本部得提前公告停止受理。 三、行銷方案執行期間: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止,惟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未修正延長,行銷方 案執行期間為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 四、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部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支應。 五、補助對象爲符合下列事項之餐飲業者: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 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二)從事調理餐食供店內立即食用或外帶之餐飲業者。 (三)至少開設一家實體店面之餐飲業者。 (四)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內登錄餐飲 業相關資訊。 六、補助金額:行銷方案執行期間依優惠或促銷所需經費提供百分之五十補助,開立統一 發票的餐飲業者,單一稅籍登記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若屬免開統一發 票之小規模店家,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 七、餐飲業者應遵循事項: (一)方案執行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解散或歇業情事。 2、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 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情事。 行政院公報 第028卷 第090期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3、違法解僱勞工,經勞動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 4、違反中央政府防疫政策,受中央或地方政府以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裁處 者。 (二)近一年內未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情 事。 (三)不可有其他違反相關法令或本部公告禁止之情事。 八、申請方式及審查作業: (一)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並於申請網站供餐飲業者查詢;餐飲業者 於線上提出申請時,視爲同意本部依電子簽章法相關規定以電子郵件或簡訊 通知審核結果,並自該通知進入餐飲業者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手機電訊系統 或電子郵件系統)時發生送達之效力。 (三)未依本要點之格式上傳申請文件、文件缺漏,係屬文件不齊備,本部得不予 受理。 (四)申請文件須補正,經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者,餐飲業者應於通知送達 次日起七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五)餐飲業者申請文件有疑義時,經本部依其所提資料實質審查認定與申請資格 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九、核銷方式: (一)行銷方案證明文件(包含優惠或促銷期間及內容等項目)。 (二)統一發票明細表如附件二。免開統一發票業之小規模店家,檢附自結營收報 表如附件三。 (三)餐飲業者存摺影本。 以上文件皆需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於行銷方案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核銷 表單上傳線上系統。 十、查核作業: (一)為驗證申請資料之真實性,餐飲業者應配合本部進行查核。 (二)餐飲業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部得駁回申請,已獲補助者,本部得撤 銷或廢止補助,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部分款項: 1、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未配合本部進行查核。 3、違反第七點規定之業者應遵循事項。 4、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2. 行政院公報 第028卷 第090期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5、其他有不符合本要點規定之情事。 十一、本部就本要點所定相關事項,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十二、本須知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行政院公報 第028卷 第090期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附件一、申請書 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 行銷補助作業申請書 業者登記名稱 統一編號或 稅籍編號 食品業者 登錄字號 登記地址註 □同登記地址 營業地址 負責人 姓名 職稱 姓名 職稱 連絡 ( ) 分機 聯絡人 電話 電子 行動電話 郵件 業者匯款帳戶 金融機構名稱 分行 (請附存摺影本) 戶名 帳號 含營業場所外觀照片一張、餐飲場地內裝照片兩張 營業場所照片 1.方案辦理時間:111 年__月__日至 111 年__月__日 2.優惠項目: (1) 方案內容:(例如外帶消費滿千享 8 折優惠、優惠折數 20 %、折價金額$ 5,000) (2) 方案內容: 、優惠折數 %、折抵金額$ (3) 方案內容: 、優惠折數 %、折抵金額$ 優惠促銷方案 3.促銷方案: (1) 方案內容:(例如關鍵字廣告投放 ,投入金額$__5,000______) (2) 方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入金額$______________ (3) 方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入金額$______________ 依優惠或促銷所需經費提供百分之五十補助,開立統一發票的餐飲業者,單一稅籍 登記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10 萬元為上限;若屬免開統一發票之小規模店家,補助金 額以新臺幣 2 萬元為上限。 一、本業者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 聲明事項 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餐飲業者於 二、本業者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於「食品藥物 本網站點選同 業者登錄平台」內登錄「餐飲業」相關資訊。 意送出申請, 三、 本業者承諾於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至一百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即為同意本聲 間,無下列情事,惟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 明事項) 條例施行期間未修正延長,期間為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起至一 百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不得有以下情形: 行政院公報 第028卷 第090期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一)解散歇業情事。 (二)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 金額累計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情事。 (三)違法解僱勞工,即經勞動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 (四)違反中央政府防疫政策,即受中央或地方政府以傳染病防治法相 關規定裁處者。 四、本業者近一年內未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 律且情節重大之情事。 五、本業者無其他違反相關法令或經濟部公告禁止之情事。 六、本業者提供經濟部之申請文件均已將消費者之個 人 資 料 去 識 別 化。並同意經濟部得引用優惠行銷方案文件之相關數據資料進行 分析及利用。 七、本業者聲明所有申請資料屬實,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 位進行查核。 本業者已充分知悉上述聲明事項,若申請及申報資料不實,本業者自 行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因此致經濟部涉訟或應對第三人負損 □ 害賠償責任,本業者應負責抗辯、支付損害賠償及律師服務等因訴訟 衍生之一切費用。經濟部並得依上述事由駁回申請,已獲補助者,經 濟部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部分款項。

  3. 註: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請填列設立登記地址;依 法辦理稅籍登記者,請填列稅籍登記地址。 行政院公報 附件二、統一發票明細表 (餐飲業者登記名稱)統一發票明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發票憑證 發票總計金額 優惠折數 折價/投入金額 補助款金額 序號 方案內容 備註 號碼 (新臺幣:元) (%) (新臺幣:元) (新臺幣:元) 行銷費用無需填寫 合計 填表人:(簽章) 主辦會計:(簽章) 第028卷 第090期 備註:若爲促銷方案,需提供支付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 (請蓋公司印章) (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行政院公報 附件三、自結營收報表 (餐飲業者登記名稱)自結營收報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營業收入金額 優惠折數 折價/投入金額 補助款金額 序號 月份 方案內容 (新臺幣:元) (%) (新臺幣:元) (新臺幣:元) 行銷費用無 需填寫 合計 本事業所提營業數據及資料均屬實,若有不實,願負一切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並返還全部補助。 填表人:(簽章) 主辦會計:(簽章) 第028卷 第090期 (請蓋公司印章) (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備註:若爲促銷方案,需提供支付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 20220517 財政經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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