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um Measures of Shuangliu county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accredit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y family farms
صدر في 2009-08-14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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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 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اللغة
- Chinese
- النوع
- لائحة
- المنظمة
- European Union
- الدولة
- الصين
- الموضوعات
-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 family farming, certification, inspection, institution, financial agricultural measures, fiscal and market measures, innovation, farming,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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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双流县科技局关于印发《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 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双科技发[2009]88 号 各镇(街道)科技办、县级有关部门: 《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科技局 2009 年第 20 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特此通知! 二 OO 九年八月十四日 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科技行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双流农业又好又快发 展。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八部委全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启动式会议精神和四川省统筹城乡发展科技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双流县委、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打造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的决定”(双 委发[2009]13 号),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凡在双流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家庭农场、现代农庄均可由当地镇科技办(镇科协)组织推荐参加认 定。 第三条 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由镇科技办(镇科协)按照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条件择优推荐。 经县科技局(县科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由县科技局(科协)认定,并发文予以确认,发给“科技型家庭农场”或“科 技型现代农庄”的牌匾和证书。 第四条 申报县级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应填写《双流县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由推荐单位初审同意后,再由镇科技办(镇科协)统一报送县科技局(县科协)。 第五条 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条件: (1)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带动周围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奔 宽裕成效显著,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 (2)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水平,有较 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与科研院所联系密切,与有关专家建立紧密联系或有正式技术合作协议,对新知识新技术乐 于接受、乐于引进试验和传播推广,乐于承担科技示范项目,在当地具有较高生产技术水平,能发挥科技示范“窗口” 作用。 (3)具有现代科技力量装备的特色。注重农业标准化生产,注重发展农业机械化,注重农业信息化建设,注重 农产品质量管理;有显著的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生产效率较高。 (4)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效果明显。能够充分挖掘当地区域农业产业资源及优势,实现农产品优势区域 布局;能够依靠科学技术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的农产品有突出的产业特色,经营的产业有较高品质、较高附加值。 (5)符合家庭农场条件: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10 年以上,流转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0 亩左右,经营一年以上, 以从事农业科学化、生产发展为主,以自家劳动力为主体的农场业主,可评为“科技型家庭农场”。 符合现代农庄条件: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10 年以上,流转土地(规模经营)100 亩左右,把农业科学化生产与农 产品加工流通以及休闲观光三产农业相结合,机械化程度较高,以雇工为主要劳动力的现代农场业主,可评为“科技 型现代农庄”。 第六条 凡被认定的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县科技局(县科协)将其纳入县级重点科技示范户,聘为农 村科技特派员进行管理,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支持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并优先安排承担各类科技项目, 县级科技资源予以倾斜扶持。 第七条 凡经认定批准的科技型家庭农场(现代农庄),有效期三年。但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业主更换,技术 陈旧、已不能承担科技示范的重任,其称号自动撤销,由镇科协代为收回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本办法由双流县科技局(县科协)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