تخطَّ إلى المحتوى
Nelum
قوانين الصين

Interim Provisions on Reporting of Sudden Flood Disaster Situations

صدر في 2024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القانون العام والإرشادات الرسمية منشورة بوصفها أبحاثاً. ليست مشورة قانونية أو ضريبية أو مالية.

البحث نفسه مكتوب بالإنجليزية. العناوين والوسوم مترجمة؛ أما النتائج والاقتباسات فغير مترجمة.

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
اللغة
Chinese
النوع
لائحة
المنظمة
European Union
الدولة
الصين · Guangdong
الموضوعات
Environment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hazards, risk assessment/management, policy/planning, flood, data collection/reporting, meteorology

أين تقرؤه

النص

نص القانون نفسه، مادةً مادة، كما هو محفوظ. لكل مادة رابطها.

  1. 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突发险情、灾情,为 防汛抗洪减灾决策提供支撑,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伤 亡,减轻灾害损失,保障防洪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以及国家相关预案和规定等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洪涝突发 险情灾情的紧急报告管理。洪涝灾情的常规统计工作仍按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 统计调查制度》执行。 第四条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遵循分级负责、及时快 捷、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洪涝突发险 情灾情的及时掌握与报告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突发险情主要指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 (泵站)等工程突然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交通、 能源、通讯、供水、排水等重要基础设施因洪涝、台风等灾 害导致的突发险情,以及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突然形 成的堪塞湖险情等。当上述工程出现溃坝、决口、胡塌等失 事性险情前兆,重要基础设施发生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险 情,垣塞湖严重威胁人员安全时为突发重大险情。 第七条突发灾情主要指由于江河湖泊洪水泛滥、山洪 灾害、台风登陆或影响、堪塞湖形成或溃决、水库垮坝、堤 防决口等导致的人员伤亡、人员被困、城镇受淹、基础设施 毁坏等情况。本规定所称突发重大灾情是指因突发重大险情 而导致的上述突发灾情。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八条突发险情按工程类别分类报告,主要内容应包 括防洪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堪塞湖等的基本情况、险情态 势、人员被困以及抢险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1.水库(水电站)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基本情况:水库名称、所在地点、所在河流、建设时间、 是否病险、主管单位、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类型、坝高、 坝顶高程、泄洪设施、泄流能力、汛限水位、校核水位、设 计水位以及溃坝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等; 险情态势:险情发生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当前 库水位、蓄水量、出入库流量、下游河道安全泄量、雨水情、 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抢险设备 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进展情况等。 2.堤防(河道工程)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基本情况:堤防名称、所在地点、所在河流、管理单位、 堤防级别、特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内外边坡以及 堤防决口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险情态势:险情发生时间、出险位置、险情范围、险情 类型、河道水位、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抢险设备 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进展情况等。 3.涵闸(泵站)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基本情况:涵闸名称、所在地点、所在河流、管理单位、 涵闸类型、涵闸孔数、闸孔尺寸、闸底高程、闸顶高程、启 闭方式、过流能力(设计、实际)、特征水位以及涵闸失事 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险情态势:出险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河道水位、 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抢险设备 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进展情况等。 4.重要基础设施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基本情况:重要基础设施名称、所在地点、主管部门和 单位、主要设计指标以及可能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等; 险情态势:出险时间、起因经过、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 等; 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抢险设备 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进展情况等。 5. 突发堪塞湖险情报告内容 基本情况:发生位置、所在河流,堪塞体组成、高度、 顶宽、顺河长、体积、上下游坡度,初估堪塞湖蓄水量、水 深,是否渗流、过流以及堪塞体上游及溃决后下游可能影响 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现场处置条件及相关图 件等; 险情态势:堪塞湖水位上涨、蓄水量增加情况,上游来 水及过流情况,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预估堪塞 湖蓄满量、危险性等级及影响范围; 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抢险设备 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进展情况等。 第九条突发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 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1.灾害基本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别、致 灾原因、发展趋势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2.灾害损失情况:死亡人口、失踪人口、被淹村庄或城镇、 被困或直接威胁群众、受灾范围、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基 础设施损毁情况、交通电力通信中断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等。其中死亡及失踪人口应有原因分析,受淹城镇或村庄应 包括基本情况、受淹范围、淹没水深、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情 况等。 3.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预报预警发布、预案启动、 群众转移、抗灾救援部署和行动、抗灾救灾地方投入情况, 抢险救灾队伍及人员等。 第三章报告程序 第十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 情信息,加强与水利、应急、气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 能源、工信等部门沟通,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互通机制,及时 共享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可同时越级报告。 第十一条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报和续报,原则上 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其办事机 构负责人签发。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 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第十二条突发险情灾情的首报是指确认险情灾情已 经发生,在第一时间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防汛抗旱 指挥部报告。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防汛抗旱 指挥部应在险情灾情发生后 1 小时内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 挥部办公室,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及大型和防洪 重点中型水库发生的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国 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三条续报是指在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防汛 抗旱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对报 告事件的补充报告。续报内容应按附表要求分类上报,并附 险情、灾情图片。续报应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第四章核实发布 第十四条在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后,相关防汛 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险情灾情严重程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 查核实,并书面报告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涉及重大险情 灾情的,应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五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水利、应急、气象、 自然资源、能源、工信等部门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后,及时将 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按分级负责要求组织发布,根据应急响应级别,通过授权发 布、组织报道、接受媒体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 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涉及军队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发布 的信息应及时报送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突发险情灾 情报送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 处理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上 报情况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防总此前 下发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Interim Provisions on Reporting of Sudden Flood Disaster Situations · Ne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