تخطَّ إلى المحتوى
Nelum
قوانين الصين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صدر في 2022-11-28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القانون العام والإرشادات الرسمية منشورة بوصفها أبحاثاً. ليست مشورة قانونية أو ضريبية أو مالية.

البحث نفسه مكتوب بالإنجليزية. العناوين والوسوم مترجمة؛ أما النتائج والاقتباسات فغير مترجمة.

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اللغة
Chinese
النوع
لائحة
المنظمة
European Union
الدولة
الصين
الموضوعات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rural development,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rural employment, institution, youth, financial agricultural measures, fiscal and market measures, food loss and waste, food security, governance, business/industry/corporations, innovation, research, capacity building, inspection,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agricultural l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overty, labour
الفئات
*

أين تقرؤه

    لا يوجد رابط مصدر مسجل ل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نص

نص القانون نفسه، مادةً مادة، كما هو محفوظ. لكل مادة رابطها.

  1.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 实施办法》 2022-12-14 07:30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 认真遵照执行。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11月28日中共 中央批准 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 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 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 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https://www.gov.cn/ https://www.gov.cn/ https://www.gov.cn/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2/14 第三条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 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 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第四条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建立 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 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第二章 部门责任第二章 部门责任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村振兴责任主要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 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 态、组织振兴,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 工程等,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乡村振兴 中的重大问题。 (三)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物质 基础,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 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 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3/14 能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 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 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 争力。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并组织实施配套政策,健全 并推进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帮扶支持国家乡村振 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做好中央单位 定点帮扶工作,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扎实、更可持续。 (五)落实行业或者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提出和落实推进 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针对存在的 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范和健全制度措施、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六)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完善农业支持 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农 业水价、集体林权、国有林场林区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农村改革扩 面、提速、集成。 (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 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予以优先保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 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4/14 (八)总结推介乡村振兴经验典型。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情况监测评价。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督查考核、示范创 建、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六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 组安排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 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 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乡 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 成工作合力。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 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地方责任第三章 地方责任 第八条 地方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责任主要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 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 (二)以乡村振兴统揽新时代“三农”工作,将乡村振兴纳入本 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统筹谋划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和年度任务并组织 实施。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5/14 (三)把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耕 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 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 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提高本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兜底保障水 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不 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 力,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 贫底线,努力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五)立足本地区农业农村优势特色资源规划发展乡村产业,拓 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 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 留在乡村,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 渠道。 (六)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 振兴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 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专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推动乡村振兴 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农民 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6/14 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 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八)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 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 污染源头防控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防 治外来物种侵害,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九)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统筹乡 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 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 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 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 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 会治理体制和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 系。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 和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加强 农业综合执法,及时处置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 等风险隐患。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 题。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7/14 (十一)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以县 域为重要切入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 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县域统筹。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 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动 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 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十二)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 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的各 项权益,在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 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基础上,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用好试点试验手段,推动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见效。 (十三)统筹资源要素配置支持乡村振兴,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财 政投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 于支持乡村振兴,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确保投入力度与经济发 展水平相同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 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十四)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 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 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 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8/14 第九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并确保 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落实。 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 主要包括: (一)结合本地区实际谋划确定乡村振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针对 性政策措施,抓好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 配置等。 (二)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年度重点 任务。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研究审议乡村振兴有关重要法规、规划、政策以 及改革事项。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 (三)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督促指导和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 验,及时纠正和处理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落实乡村振兴联系 点制度,带头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县。 (四)推动完善考核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党委常委会委 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含协管、联系,下 同)行业(领域)或者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具体工作。 第十条 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上下衔 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 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 主要包括: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9/14 (一)研究提出推进乡村振兴的阶段目标、年度计划和具体安 排,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指导县级抓好落实,对乡村振兴有关项目实 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二)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定 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乡村振兴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 (三)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定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 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 (四)督促党委常委会委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 好分管行业(领域)或者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 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应当 把主要精力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责任主要包括: (一)结合本地区实际谋划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做好乡村振兴 进度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等,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 措施。 (二)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定 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 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0/14 (三)推动建立乡村振兴推进机制,组织攻坚重点任务,谋划推 进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确保乡村振兴每年 都有新进展。 (四)以县域为单位组织明确村庄分类,优化村庄布局,指导推 动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建立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库,健 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负首要 责任。 (五)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经常性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定点联系1 个以上行政村,原则上任期内基本走遍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协调解决 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督促党委常委会委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 好分管行业(领域)或者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发挥 基层基础作用,健全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一村一策”加强精 准指导服务,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 任务落实。 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谋划 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抓手,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落 实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经常性、制度化进村入 户开展调研,原则上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自然村组。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统一领导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民委 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1/14 开”制度,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确定本村乡村振兴 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各级各部门下达的各类政策、项目、 资金等。及时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公布惠农政策落实、 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使用和 项目建设等情况。 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带领村“两委”班子 成员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加强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帮扶力量沟 通协调,经常性入户走访农民群众,原则上每年走遍或者联系本村所 有农户,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第四章 社会动员第四章 社会动员 第十四条 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应当履行帮扶责任,聚焦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年度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创 新帮扶举措,持续选派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工作指导,督 促政策落实,提高帮扶实效。 第十五条 东西部协作双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双向协作、 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统筹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 对口帮扶工作,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加强产业 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把帮扶重点转向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十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 挥优势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 党派人士等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2/14 第十七条 支持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巩 固提升帮扶成效,协助建强基层组织,支持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深化 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积极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 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建立健全企业支持乡 村振兴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资金支持 乡村振兴。鼓励公民个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第五章 考核监督第五章 考核监督 第十九条 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 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统一规范与分类考核相结合、实绩考核与督导检查相结合,重点考核 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乡村 振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每年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 核指标和具体程序,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会同中央和国 家机关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并作为对省级党委和政府领 导班子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级党委和政府参照上述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县党政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3/14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量与定 性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探索采取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群众 认可度调查等方式对各地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考核 工作应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出现频繁报数据材料、过度 留痕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二十条 实行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进展情况。 各级党委应当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作为向本级党的代表 大会、党委全体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 略实绩考核;每年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 开展督查。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定期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 施情况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 地。 第二十二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执纪问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 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 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实施监督。 24/02/2024, 10:5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有关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 5731828.htm 14/14 第二十三条 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依法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 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对本地区乡 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六章 奖惩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 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 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以 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激励。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应当 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 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 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约谈下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 委和政府应当约谈同级有关部门。 第七章 附则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 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 Ne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