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ugar import tariff quota in 2020
صدر في 2019-10-13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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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 202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 اللغة
- Chinese
- النوع
- لائحة
- المنظمة
- European Union
- الدولة
- الصين
- الموضوعات
-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Food and nutrition
-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 international trade, allocation/quota,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authorization/permit, sugar
- الفئات
- *, so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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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年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 商务部公告 2019 年第 42 号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令 2003 年第 4 号),商务部制定了《2020 年食 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0 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2.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商务部 2019 年 10 月 13 日 http://ncpimp.mofcom.gov.cn/ javascript:void(0) javascript:void(0) javascript:void(0) 2 附件 1 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令 2003 年第 4 号),商务部制定了 2020 年食糖 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关税配额总量和种类 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 194.5 万吨,其中 70% 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关税配额;(2)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3)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和非国营贸 易关税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关税配额,须通 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 8 月 15 日 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获得配额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或委托 其他企业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 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 合以下条件: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 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 一: http://ncpimp.mofcom.gov.cn/ javascript:void(0) javascript:void(0)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401/20140100463707.shtml 3 (一)获得 2019 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 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 绩)的企业; (二)2018 年日加工原糖 600 吨以上(含 600 吨)或 食糖年销售额 4.5 亿元以上(含 4.5 亿元)的食糖生产企业; (三)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分配原则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 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 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 额量不少于其在上一年度所获得的配额量内的进口量。如有 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及销售额的基础上,分配给 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 口量,则其应受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 相关罚则的处理。 四、申请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生产企业 提供); 4 (五)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原糖加工企业 提供)。 五、申请期限 (一)商务部委托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 务部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申请者于 2019 年 10 月 15日至 30日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委托机构提 交申请。《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 1)可 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商务部委托机构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前将符合 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并 将信息上传至配额许可证管理平台。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商 务部不再受理。 六、公示阶段 (一) 为方便公众协助商务部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 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商务部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 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 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 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商务部将委托 被举报申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 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 5 举报企业提出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商务部和被举报申 请企业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意见。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 任,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 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伪 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除依法 收缴其配额证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 请。 (二)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两年内不再 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附:1. 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 2020 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6 附 1 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数量单位:吨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申请关税配额名称: □ 2019 年有食糖进口实绩者 □ 2019 年无食糖进口实绩者 申请关税配额种类、 数量及贸易方式 □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1)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 (2)加工贸易: (2)加工贸易: 2018 年企业产品及生 产能力 产品名称: 日产量: 日食糖使用量: 年产量: 年食糖使用量: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18 年 2019 年 国营贸易 关税配额 非国营贸易 关税配额 国营贸易 关税配额 非国营贸易 关税配额 申请到配额量 实际进口量(核销量) 中期调整退回量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配额申领数量 □是 □否 7 本企业已阅知《2020 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相关内容,并郑重承诺本企 业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提交的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 效;获得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后,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进口业务。如违反 本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相关惩戒。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 附 2 2020 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货 品 名 称 170112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170113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170114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17019100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17019910 砂糖 17019920 绵白糖 17019990 其他精制糖 8 附件 2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03 年第 4 号),商务部制定了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告如 下: 一、关税配额总量 2020 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 28.7 万吨,毛条进口 关税配额总量为 8 万吨。 二、分配原则 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 式。当发放数量累计达到 2020 年关税配额总量,商务部停 止接受申请。 三、申请条件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 2020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 管理暂行办法》和《2019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实施细则》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 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 2019 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 9 (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以下称有实绩申请者); (二)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 3000 吨及以上的毛纺生 产企业(以下称无实绩申请者)。 四、申请材料 (一)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可到商务部委 托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下载; (二)羊毛、毛条进口合同; (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以 及竣工验收报告(无实绩申请者提供)。 五、关税配额申领 有实绩申请者在年度内可多次申请羊毛、毛条关税配 额,但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累计申领数量不超过 2019 年同 一贸易方式下的进口数量。进口数量按商务部委托机构收到 并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以下称管理系统)核销 且经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累计数量(下同) 计算。 六、关税配额再分配 持有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 无法将已申领到的全部配额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合同 无法完成,须在 9 月 15 日前将无法完成的配额量交还原发 证机构。9 月 30 日后,商务部对可供分配数量进行再分配。 已完成第五条规定数量的有实绩者和符合条件的无实绩者 10 可以递交配额再分配申请,于 9 月 20 日前送达商务部委托 机构。商务部委托机构于 9 月 30 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送达 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并将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逾期不再受理。经商务部核准的申请企业可继续申领进口配 额。 商务部委托机构寄送申请书面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东长安街 2 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项目编码 18015-001(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 料) 邮编:100731 (联系电话:010-65197866) 七、关税配额证核发 商务部在管理系统收到填报完整的申请后,于 5 个工作 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商务部委托机构。商务部委托机构于 5 个工作日内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过 期未出证的,管理系统将收回申请数量,并相应扣减该企业 当年可申领数量。 八、关税配额证期限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有 效,最迟不得超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 的,关税配额持有者需于 12 月 31 日前持装船单证及有效的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到商务部委托机构申请延期,延 11 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2021 年 2 月 28 日。 九、关税配额退回与核销 (一)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内,关税配 额持有者未使用或未用完已申领的关税配额,需将关税配额 证原件交回签发该证的商务部委托机构。商务部委托机构及 时将已使用数量在管理系统中核销并退回未使用数量,同时 在相应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原件备注栏中注明并留 存备查。商务部将关税配额证所列剩余配额予以收回,计入 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余量。当年无法完成的关税配额量最迟 交回日期不得超过 2020 年 9 月 15 日。未按期交回者,视同 未完成进口,等量扣减 2021 年可申领数量。 (二)关税配额持有者在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 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签发该证的商务部委托 机构。商务部委托机构需及时在管理系统进行核销,并将原 件留存。办理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迟核销期 不得超过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按期核销者,视同未完成进 口,等量扣减 2021 年可申领数量。 十、罚则 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 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经核查确定申报材料 和信息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其申请。对伪造合同或有关材料 12 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除依法收缴其配额证外, 商务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对伪造、变 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附:1.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13 附 1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 □民营 □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 □贸易流通企业 配额申请: □羊毛□毛条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2019 年有进口实绩者□2019 年无进口实绩者 本次申请数量(吨): 当年已申领累计数量(吨):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2019 年情况 : 产 品 及 生 产 经 营 一 般 贸 易 产品名称: 加工原料名称: □羊毛 □毛条 原料加工能力(吨): 年实际处理能力(吨): 年实际产量(吨): 年实际用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加 工 贸 易 出口产品名称: 进口原料名称: □羊毛 □毛条 原料加工能力(吨): 年实际进口量(吨): 年实际出口量(吨): 年进口处理需求(吨): 以下由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贸易流通企业填写 2019 年情况:□羊毛 □毛条 进 口 情 况 一 般 贸 易 配 额 分配量(吨): 加 工 贸 易 配 额 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进口合同 进口商: 进口商海关编码: 合同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合同数量(吨): 签约日期: 报关口岸:1. 2. 装船期: 原产地: 贸易国(地区): 合同单价: 合同总值: 总值折美元: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 是 □ 否 本企业已阅知《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承诺: 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保证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如获得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开展进口业务。有违反本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产品及生产经营”指以羊毛、毛条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能力、产量、用 量及出口量。 2.“实际进口量”指 2019 年关税配额分配量进口核销的累计数量(包括延期配额 数量)。 14 附 2 2020 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序 号 商品 类别 税则号列 货 品 名 称 1 羊毛 51011100 未梳的含脂剪羊毛 51011900 未梳的其他含脂羊毛 51012100 未梳的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51012900 未梳的其他脱脂羊毛(未碳化) 51013000 未梳碳化羊毛 51031010 羊毛落毛 2 毛条 51051000 粗梳羊毛 51052100 精梳羊毛片毛 51052900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