تخطَّ إلى المحتوى
Nelum
قوانين الصين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implementing the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Comprehensively Prohibit the Illegal Trade of Wild Animals, Break the Bad Habit of 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Wild Animals, and Effectively Secure the Life and Health of the People and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Aquatic Wildlife

صدر في 2020-03-04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القانون العام والإرشادات الرسمية منشورة بوصفها أبحاثاً. ليست مشورة قانونية أو ضريبية أو مالية.

البحث نفسه مكتوب بالإنجليزية. العناوين والوسوم مترجمة؛ أما النتائج والاقتباسات فغير مترجمة.

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اللغة
Chinese
النوع
أخرى
المنظمة
European Union
الدولة
الصين
الموضوعات
Food and nutrition,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Wild species and ecosystems, General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public health, enforcement/compliance, inspection, internal trade, transport/storage, comparative analysis, aquaculture, aquatic animals,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biosafety, biosecurity, wild fauna, wildlife products, 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f species, endangered species, quarantine, biodiversity

أين تقرؤه

    لا يوجد رابط مصدر مسجل لهذا القانون.

النص

نص القانون نفسه، مادةً مادة، كما هو محفوظ. لكل مادة رابطها.

  1. 4/8/2020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简 | 繁 | EN | 注册 | 登录 国务院 总理 新闻 政策 互动 服务 数据 国情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首页 > 政策 > 国务院政策文件库 > 国务院部门文件 收藏 留言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 标 题: 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 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农渔发〔2020〕3号 来 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0年 【字体:大 中 小】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 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农渔发〔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生态安全,还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党中央、国 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防控重大公共卫生 风险。《决定》的出台,为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提供了更加严格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农业农村 (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决定》的贯彻落实为契机,推动进一步加强水生野 生动物保护管理。要积极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 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决定》落实到位、有效实施。 二、加强衔接配合,形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合力 要做好《决定》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衔接,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合力。要协调好有关名录 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 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对凡 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必须一律严格禁止。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 物种和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 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2.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林草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和完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 度,明确执法管理范围和责任分工,形成机制合力,提高《决定》执行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根据《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 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交易,斩断水生野生 动物非法交易利益链。要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将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作为渔政执法重点,联合相 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种、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185.htm 1/3 4/8/2020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要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同时要强化以案说法,适时公开一批典 型案件,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四、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负责的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按照《决定》要求严 格审批管理,确保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重点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准入门槛。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和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要按照“双随机、一 公开”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档案和标识制度,推动水生野生动物动态化、可追溯管理。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 对于标识管理范围内的,必须严格执行标识管理有关规定,未取得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要求限期 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五、做好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 识,强化法治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 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等机会,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 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彻底铲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生存土壤。要发挥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各种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人民 群众的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决定》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4日

  3. 【打印】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185.htm 2/3 4/8/2020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国务院 总理 新闻 政策 互动 服务 数据 国情 常务会议 | 视窗 最新 要闻 最新 督查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经济运行 宪法 全体会议 讲话 专题 国务院政策文件库 我向总理说句话 部门地方大厅 快速查询 国旗 组织机构 文章 政务联播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便民服务 数据要闻 国歌 政府工作报告 媒体报道 新闻发布 公报 政策法规意见征集 服务专题 商品价格 国徽 视频 人事 政策解读 服务搜索 生猪信息 版图 音频 滚动 政策专题 统计公报 行政区划 图片库 数据说 直通地方 链接: 全国人大 | 全国政协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驻港澳机构网站 驻外机构 媒体 中央企业网站 中国政府网 |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 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 国务院客户端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微博、微信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185.htm 3/3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implementing the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Comprehensively Prohibit the Illegal Trade of Wild Animals, Break the Bad Habit of 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Wild Animals, and Effectively Secure the Life and Health of the People and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Aquatic Wildlife · Ne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