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National Reserve Forest Development (Trial)
صدر في 2023-03-08 · النص بتاريخ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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عن هذا القانون
- العنوان الأصلي
-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اللغة
- Chinese
- النوع
- لائحة
- المنظمة
- European Union
- الدولة
- الصين
- الموضوعات
- Forestry
- الكلمات المفتاحية
- afforestation/reforestation, financing, forest management/forest conservation, invest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use, ti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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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林工规〔2023〕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 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 我局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8日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储备林建设,保障木材安全,改善生态环 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 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 化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1/7 https://www.gov.cn/ https://www.gov.cn/ https://www.gov.cn/ 第二条第二条 纳入全国国家储备林规划或实施方案建设范围,依托 专项投资或专项金融贷款等,并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政策和技 术规定开展的营造林活动,以及配套的多种经营活动,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第三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 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科学培育”的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应在严格保护耕地等前提下,开展集 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相关配套活动,根据实 际情况优先考虑集约人工林栽培,统筹发展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 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不得在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开展国家储备林 建设。 第五条第五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工 作。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储备林建设 管理工作。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及 金融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的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具体实施工作由相关建设主体负责。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是指承担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林业专业户等。 第二章 规划与投资第二章 规划与投资 第七条第七条 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和草 原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结合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2/7 实际工作情况,依据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本 行政区域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 第八条第八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依据省级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或 实施方案,编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范围、内 容、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投资及资金筹措、风险控制、环境影 响评估、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科学确定国家储备林营造林 活动和配套的多种经营活动的投资比例。 建设方案应按程序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其中,总投资额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以及在全国国家储备林规 划和实施方案建设范围之外、但因国家重大战略等需要开展的国家 储备林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预审后,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论证。建设方案未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的,不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 目,已按照有关要求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无需另行 组织专家论证。 第九条第九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相关规定申报 和下达。国家储备林建设可将对应计划任务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 项目资本金。 第十条第十条 利用金融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的,国家储备林建设主 体依照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项目贷款手续,并将贷款结果及时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3/7 按程序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时 将结果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应按作业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国家 储备林建设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作业设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树种应符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要 求,做到适地适树。推广使用良种、优良种源树种、乡土树种、珍 稀树种和高效栽培技术。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按照造林绿化落地上图 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国家储备林建设 主体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集约人工林栽培地块、现有林改培地块全 部落地上图,有条件的应积极做好中幼林抚育地块落地上图工作。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应遵照造林相关技术规 程,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友好的原则,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开展。提 倡营造混交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应遵照国家储备林改培相关 技术规程,对现有林中立地条件好,但未适地适树、目的树种不明 确、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采取林冠下造林、间伐改 造、补植补造等措施开展。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储备林中幼林抚育应遵照森林抚育相关规程, 选择有培育前途、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间伐、修枝、施 肥等措施开展。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4/7 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 关规定,每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国家储备林年度建设情况进行统计 分析,并于次年3月底前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组织 开展评估。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国家储备林统计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中央预算内 投资安排、储备林金融贷款项目审核、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统 计分析和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联合金融机构及相关部 门,加强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监管,及时准确掌握任务完成、 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对未按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规定和年度作业设计等 要求实施的,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套取、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 依规处理,确保国家储备林建设健康发展。加强风险预警防控,避 免发生金融风险。 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多元 化投融资建设国家储备林。可结合国土绿化,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 支持资金,在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方面对国家储备 林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 储备林贷款贴息、保险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5/7 多元化投融资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其建设方案和作业设计的 编制、报批及项目监管等,参照金融贷款项目进行。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依法享有国家储备林建设相 关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相关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可依法依规对其所有的林木 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应通过建设和完善国家储备林 项目库管理系统,规范国家储备林项目申报、论证、审核、统计等 工作。 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应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按程序向省级林业 和草原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汇总审核 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 人才培养、科技支撑、宣传培训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管理和技术 人员培训,适时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与管理典型宣传,扩大社会影 响。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 应加强国家储备林林区道路、防火设施、蓄水池、管护用房等基础 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建设的国 家储备林项目,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确认,并抄报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6/7 标 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林草局 发文字号:林工规〔2023〕2号 来 源: 林草局网站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8日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机构负责国 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 相应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6/10/2024, 23: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19/content 5747438.htm 7/7